土地出让金是什么?土地出让金是什么意思
我国的国有土地出让金实际上是有三大部分组成:
1、土地整理成本(包括拆迁补偿成本、财务成本、管理费等,在土地出让前,要对整个的土地成本进行全面的审计,并锁定成本)。
2、四项政策性成本(主要包括测绘费,市容费,市政基础设施费等,大约按照规划条件下达建筑面积每平米650元左右征收)。
3、政府收益。土地整理成本在土地出让金交纳之后返还地方土地整理单位,四项政策性成本返还地方财政部门作为基金收入,政府收益有36%上交中央财政作为中央财政基金性收入,剩下64%作为地方地方财政部门的一般性基金收入。

在整个土地出让金中土地整理成本和四项政策性成本占整个土地出让金的75%,政府收益占整个土地出让金的25%,举一个例子:天津市中心城区整理出让一块土地,地块的规划建筑面积是75万平方米,这个地块土地整理成本和四项政策性成本是75亿元(土地整理成本70亿,四项政策性成本大约5亿),那么它的政府收益按照占整个土地出让金的1/4反算,政府收益就得核算成25亿,所以整个地块的出让金底价就是100亿。

如果这个地块就按照100亿底价被开发商摘得,按照新的政策,开发商要向税务部门交纳100亿的土地出让金,税务部门收取100亿土地出让金之后,按照原有的土地分成的政策不变的要求,先向天津市财政部门返还土地整理成本和四项政策性成本75亿,天津市财政部门再向土地整理单位返还土地整理成本70亿,四项政策性成本5亿作为天津市的一般性基金收入,剩余的25亿政府收益按照既有的分成比例,25亿的36%也就是9亿上交中央财政作为基金性收入,剩余的64%也就是16亿划归天津市市级财政部门,至此,整个土地出让金的收取和分成过程全部结束。
土地出让金是什么
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出让土地使用权并收取被出让土地的全部价款;或在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想要继续续期并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续期的土地出让价款,或原先通过行政划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土地出让金是什么意思?
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土地出让金不是简单的地价。
可是对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配套房等项目,以及开发园区等工业项目,往往不是依靠完全的市场调节,土地出让金就带有税费的性质,是定价。扩展资料:土地出让金使用范围(一)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
(二)土地开发支出包括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按照财政部门规定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
(三)支农支出包括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补贴支出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四)城市建设支出包括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支出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五)其他支出包括土地出让业务费、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计提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支出、支付破产或改制国有企业职工安置费支出等。
土地出让金是什么意思???
土地出让金指的是什么?土地出让金如何计算?说起土地出让金,大家也许都感觉不太陌生。但是具体是什么,居然很少有人知道。
或者是原来是通过行政划拨,所得到的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者,将土地的使用权有偿的转让、出租、抵押或者是投资,应该按照相关的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因为土地所有权的来源不同,土地出让金的收取标准也不一样。①如果是个人住房的土地使用权,如果该土地是在1990年5月19号以前取得的,则要按照合同标定价的30%进行收取。如果是在1990年5月19号以后取得,则要按照合同标定价的60%进行收取。②如果是公住房或者是经济适用房。其中如果是五个国有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商品房转让时应该缴纳合同标定价的10%。而对于已购的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再一次进入市场时,就不要再缴纳土地转让金了。
③如果是以行政方式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在1990年5月19号以前取得,则要按照合同标定价的30%,如果是1990年5月19号以后取的,则样按照合同标定价的50%进行收取。我国的土地是归国家所有的,农民集体享有使用权。
禁止农民私自买卖土地,避免了财产纠纷,同时也保证了我国国土的安全。而且土地出让金其实对于政府和个人来讲都是双赢的政策,一方面政府拿到一定的价款,而个人也得到了土地,并且进行开发利用,可以再一次的带动我国的GDP。而且土地转让越来越普及,所以我们更应该多多关注这方面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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