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购买是什么意思?什么是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的意思是:
1、优先于其他人购买某项财产(证券、土地等)的权利。
2、政府为了公众利益而优于其他任何人购买某项财产的权利。

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依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于所有人出卖动产或者不动产时,有依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该权利性质乃形成权,即优先购买人得依一方的意思表示,优先签订出卖人与第三人同等条件的买卖契约,无需义务人承诺。

出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赔偿范围问题,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搬家损失,即无法行使优先购买权而被迫搬家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2、租金损失,即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如在租赁房屋出卖时点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后,则在购买后,租赁合同到期日前的租赁期间内,承租人将无需支付房屋,减少该部分租金的支出;
3、差价损失,即履行利益的损失,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应当赔偿承租人买房出卖时所定的价格与该房屋现在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损失。就具体司法实践而言,应区分两种情况,
其一,如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起诉请求损害赔偿,则以合同到期时的市场价格与房屋出卖时的价格之差为准计算承租人的房屋差价损失。
其二,如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承租人起诉请求损害赔偿,则以起诉时的市场价格与房屋出卖时的价格之差为准计算承租人的房屋差价损失。
优先购买权是什么
优先购买权 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 签订的合同 中的约定,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特定人可以享有的以同等条件比第三人优先购买的一种权利。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什么是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具体内容
什么是优先购买权呢?下面我为您介绍一下。优先购买权是民商法上较为重要的一项制度,古今中外立法对此都有相应规定。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则是指承租人在出租人出卖租赁物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该租赁物的权利。根据本条规定,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优先购买权仅限于房屋。 优先购买权具体内容: (一)未经登记的租赁合同有无优先购买权 租赁合同中的承租方依照法律规定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不因登记与否而影响该项权利。 但是,未经登记的租赁合同,其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得对抗第三人。这里所说的不能对抗第三人,是指一旦房屋所有权已经变更,除非能够证明第三人是恶意的,否则,未经登记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为由要求优先取得房屋所有权。 (二)与第三人订立买卖合同后能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是以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为目的的,因此,在其他人尚未取得租赁物所有权之前,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都可以得到支持。 简单地说,如果出租人仅仅与第三人订立了合同,而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且承租人也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3个月内提出优先购买要求的,无论第三人是否为善意,也不管租赁合同是否登记,承租人都可以要求优先购买该房屋。
在房屋已经过户登记为第三人所有时,则要根据第三人是否为善意而决定承租人是否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而租赁合同是否登记、第三人是否知晓租赁事实等则为判断第三人是否善意的.重要考虑因素。 (三)房屋在租赁期间被拍卖能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拍卖是买卖的一种特殊形式,但其性质是买卖,不能剥夺承租人优先购买的权利,出租人或者拍卖行依然有义务通知承租人拍卖事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写到:“拍卖过程中,有最高应价时,优先购买权人可以表示以该最高价买受,如无更高应价,则拍归优先购买权人;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购买权人不作表示的,则拍归该应价最高的竞买人”。 另外,承租人在诉讼过程中仅主张确认买卖合同无效,而未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经法院释明后不变更诉讼请求的,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有什么含义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指股东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该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特有的一种法定权利。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到底什么是优先购买权?您真的了解吗?
相信有过购房经验的业主都听说过这个名词:优先购买权。但是优先购买权到地是怎么回事,大家心里还是很模糊的,其实字面上的意思就是拥有优先购买的权利,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不知道自己有这个权利,所以很多时候白白的浪费了这个机会。
但是优先购买权到地是怎么回事,大家心里还是很模糊的,其实字面上的意思就是拥有优先购买的权利,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不知道自己有这个权利,所以很多时候白白的浪费了这个机会,今天我就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优先购买权的相关信息,赶快来了解一下吧! 优先购买权是什么? 大家在购房过程中所听到的优先购买权是一种权利,有一部分特定的人可以享用这项权利,在出卖人出卖标物给第三个人的时候,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而对于房屋优先购买权来说,主要就是指当原房主要将房屋出售的时候,特定的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优先于他人购买房屋不动产的权利。 哪些人有房屋的优先购买权?1.承租人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说过承租人,承租人就是租赁房子的人,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承租人具有优先购买权。所以出租人应提前通知承租人。
承如果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承租人表示愿意购买该承租屋,出租人与第三人成立的买卖合同无效。
2.房屋共有人 现实生活中我们的房屋在交易的时候,房屋共有人必须要同意才能进行交易,如果房屋的共有人不同意交易,那么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一般来说,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3.公有旧房原住户 相信有过购房经验的业主都听说过共有旧房,国家的法律规定,对于要出售的公有旧房,原住户有优先购买权。
4.原产权单位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业主的房子都是单位分的福利房,这种类型的房子在进行二手房交易的时候需要取得原产权单位的同意,并出具证明,合同才有效,买卖双方才能办理过户。 行使房屋优先购买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注意是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在这里,我要提醒大家,这里的“同等条件”指的是房屋的出卖价格,也就是说房主告知享有优先权人的房屋卖价必须等同于卖给他人的房价,而不能高于卖给他人的房价。
2.注意房屋优先权的顺位 顺位的含义就是按着一定的规定顺序进行,很简单,房屋优先权的顺位就是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优于承典人的优先购买权,承典人的优先购买权优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优于单位的优先购买权。
3.必须在一定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也是有时间限制的,不是您想什么时候使用都可以的,如果出租人通知承租人将要出卖租赁的房屋,并提出了一定的期限,而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没有购买的意思表示,优先购买权丧失,一般来说,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时间一般为15天。 以上就是我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优先购买权的相关信息了,如果大家在现实生活中知道自己确实享有这个权利,在购房的过程中会很方便,大家在买房的时候可以自行比对确认自己是否属于这类人。
希望我总结的这些知识能够为您带去帮助。
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含义是什么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指股东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该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特有的一种法定权利。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法拍房里边有个优先购买权人,是什么意思呢?
优先购买权又称先买权,是指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所谓“优先”主要是指时间上的优先,这种优先在时间上一般规定为3个月。
扩展资料:优先购买人的资格确定:先购买权人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购买。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上一篇:皇家园林特点是什么?皇家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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