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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属于什么职业?农民属于什么职业

最佳回答2022-11-22

农民属于务农职业。农、林、牧、副、渔等体力劳动都是职业的一种类别。农民也有若干具体的分工,如果农、菜农、棉农、粮农、林农等,牧民和一些渔民也可划入农民之列,不管从事何种农业生产的农民都属于有职业。

农民属于什么职业

农民

农民(拼音:nóng mín),指长时期从事农业生产的人。语出《谷梁传·成公元年》:“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农民,有工民,有商民。即士农工商四民”。2022年7月4日,中国农民丰收节组织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中国农民丰收节惠农助农倡议书》。

农民属于什么职业

农民概念具有时间维特性。研究农民问题,应考虑对农民进行时间区间的限制。历史是一个时间长河。农民在历史之河中是一个动态的范畴。生产力是社会历史发展中最活跃的变量。在不同的历史时段,生产力要素结构是不同的。脱离生产力要素结构的抽象农民是不存在的。不同的生产力要素结构必然决定不同的农民存在形态。

农民是属于一种职业吗?

在如今,有一个词已经开始受到广大业界人士,新闻媒体人等的广泛关注。那就是“农民工”。

只是对这一部分社会群体的统称,对于这一部分人,他们凭借自己的汗水以及辛苦的劳动来养活自己甚至是一家的人,我认为是值得尊重的。那么农民是一种职业还是一种身份呢?我认为,农民可以算作是一种身份。因为在这个社会,有着许许多多的工薪阶级,他们凭借自己的努力和汗水去为所属的单位效力工作,从而也可以获取相应的工资来维持自己正常的生活。这一部分人群,可以是在工地上劳动的工人,也可以是坐在办公大楼里打字做报表的白领们。

甚至可以是坐在办公室里的ceo。这一部分人,其实可以统称为工人,即工作人。对于农民的界定也是如此。

务农的工人可以说是农民,那么具有农村户口的人员,来到大城市打工,作为一名工人身份工作的人亦可以称之为农民。前头说过,农民工不是贬义词,只是一个人群的统称,即为一种身份的体现。还有一个原因,农民为何不是一个职业,在乡下务农的工人,除了一年四季的务农工作以外,还会进行别的职业和工作以保证生活正常进行,此时他们从事的其他工作并不是务农,但由于他们属于农民这个范畴,所以才会衍生出“农民工”这个词语。

以上就是我对“农民”是一种职业还是一种身份的回答了。

农民属于什么职业

农村中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就是农民,换句话来说农民的职业是务农。农民也有若干具体的分工,如果农、菜农、棉农、粮农、林农等,牧民和一些渔民也可划入农民之列,不管从事何种农业生产的农民都属于有职业。

2.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指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中较为稳定地从事农业劳动作业,并以此为主要收入来源,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农业劳动力,主要是农业工人、农业雇员等。3.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指在社会化服务组织中或个体直接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并以此为主要收入来源,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主要是农村信息员、农村经纪人、农机服务人员、统防统治植保员、村级动物防疫员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

农民可以算是职业吗?

是的。在《土地承包法》中也明确农民在土地上有自主经营的权利,也就是说农民想在土地上种什么是自己的权利,种粮并非赋予他们的义务。

农村中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就是农民,换句话来说农民的职业是务农。农民也有若干具体的分工,如果农、菜农、棉农、粮农、林农等,牧民和一些渔民也可划入农民之列,不管从事何种农业生产的农民都属于有职业。农民属于务农职业,农、林、牧、副、渔等体力劳动都是职业的一种类别。农民也有若干具体的分工,如果农、菜农、棉农、粮农、林农等,牧民和一些渔民也可划入农民之列,不管从事何种农业生产的农民都属于有职业。

一直在家种田地的农民他们属于哪个职业?

务农。如果是农村户口,又没有正当职业,可以写务农,如果是农村户口,有正当职业,按你职业名称填写。

粮农,指以粮食生产为主导的农民(农户)、生产组织。果农,指以水果种植为主的农户、生产组织,有瓜农、桃农等。菜农,指以蔬菜种植为主的农户。花农指以种植花卉为主的农户。

扩展资料根据中国职业规划师协会定义:职业包含十个方向(生产、加工、制造、服务、娱乐、政治、科研、教育、 农业、管理)。细化分类有90多个常见职业,工人、农民、个体商人、公共服务、知识分子、管理、军人。第一产业:粮农、菜农、棉农、果农、瓜农、猪农、豆农、茶农、牧民、渔民、猎人等。

第二产业:瓦工、装配工、注塑工、折弯工、压铆工、投料工、物流运输工、普通操作工、喷涂工、力工、搬运工、缝纫工、司机、木工、电工、修理工、普工机员、屠宰工、清洁工、杂工等。企业制造多用黑领、蓝领来表示。

在保险条款中农民属于几类职业

农民,从事农业生产,属于四类职业。一类职业:纯文职人员,从事非体力劳动人员。

二类职业:从事少量体力劳动非纯文职人员。包含:机关、企事业单位外勤人员(如银行信贷员、销售人员、采购人员、报关员);外勤记者(非战地记者);清洁工(非从事高空作业、公路清扫);导游;餐饮、酒店服务业服务员;制造业车间主任、领班;电影、电视业人员(非跑片员、武打演员、特技演员、机械工、电工、布景搭设人员);高尔夫球场、保龄球场、球场、游泳池、海水浴场、游乐园的教练、球童、服务员、记分员、管理员、服务员;门卫;理发师、美容师、洗衣店工人;学生;公共事业抄表员、收费员;批发、零售业商人;家政人员、退休人员、个体工商户;桌球、羽毛球、游泳、射箭、溜冰、射击、举重、民俗体育活动、手球、乒乓球教练。 三类职业:内陆渔业养殖工人、水产品加工人员;非营运汽车司机及随车人员;航运稽查员;厨师;造修船业工程师;土木建筑业领班、监工;土木建筑承包商;电子业工人;仪器、仪表制造业工人;纺织及成衣业工人;食品饮料制造业工人;烟草业工人;文具制造业工人;塑胶业工人;橡胶业工人;包装工人;新闻杂志业装订工、送货员;舞蹈演员;酒家、歌厅工作人员;物业保安;司法警察;工商、税务执法人员;汽车教练;健身教练;体操教练;篮球教练;橄榄球教练;游泳、网球、垒球、溜冰、篮球、田径、体操、帆船、泛舟、手球、橄榄球、乒乓球职业运动员。四类职业:农牧业人员;沿海养殖工人、内陆捕鱼人;护林员;野生植物保护人员;人力三轮车夫;营运汽车司机及随车人员;搬运工人、装卸工人;铁路维护工;铁路保安;航运领航员、饮水员、缉私人员、拖船/轮渡驾驶员及工作人员;飞机洗刷人员、机械员、修护人员;土木工程建筑业工人(不含外墙及高空作业);安装工人(非高空作业);装潢人员(非高空作业);印刷厂工人;地质探测员(山区、海上);加油站人员;制药厂工人;铁工厂、机械厂工人;板金工、车床工、水电工、电镀工、铣床工、冲床工、钻床工、铲车工、钳工、焊工、铸造工;化工产品生产人员;造纸业、床垫及枕头制造业、陶器业工人;砖瓦厂、水泥厂工人;玻璃厂工人;广告业拍摄人员、广告牌制作人员(室内);电影、电视业机械工、电工、布景搭设人员;城管人员;兽医、兽栏清洁工;邮政外勤人员、快递人员;电讯及电力业工人(不含高空作业);交警、治安人员;无业人员;篮球球员;排球、击剑、棒球教练。

五类职业:野生动物保护人员;木材加工业工人;石材加工业工人;家具厂工人;五金工具厂工人;危险品运输司机及随车人员;拖拉机驾驶人员;铁路道路铺设工、修路工;码头工人及领班;矿业采石业坑外作业人员;港口作业吊车、堆高机、起重机操作员;海水浴池救生员;现金押运员、司机。 六类职业:森林砍伐业伐木工人、锯木工人、装运工人;造修船业工人;高速公路工程人员;道路清洁工;刑警、特警;消防队队员;警校学生。 S类职业:高空作业人员;炸药处理警察;高压电工作人员;化学原料、易燃易爆易腐蚀品的制造业 。

拒保职业:捕鱼人(沿海)、船员;矿业采石业坑内作业人员;石油、天然气开采业;所有海上作业人员;内河航运船员;国内外航线民航机飞行人员及服务员;飞行员、飞行学员;潜水人员;爆破人员;炸药、火药、雷管制造及处理人员;暴身于尘埃或有毒化合物之工人;战地记者;电视业跑片员、武打、特技、杂技演员;训兽师、饲养员;保镖;防暴警察;现役军人;电力高压电工程设施人员;建造电缆、架空电线之操作及维修编拉电人员;拉线及维修工人、安装塔架工人;特种营业(如舞厅吧女、酒女、舞女、咖啡女郎、按摩师)。

农民算不算一种职业

答案目前正在讨论中:几年来,“农民工”问题成了学术界、新闻界和政策研究部门研究的热点。所谓的农民工,实际就是农民工人。

传统意义上讲,他们既不是真正的农民,也不是真正的工人。于是众多的学者们就干脆给了他们一个有概括性的名字:“农民工”、“边缘人”。在当今三农问题已经被中央提到重中之重为知的时候,看起来制定一部统一的《农民权益保护法》,使农民权益保护有更全面的法律依据似乎是很有必要的,然而在我国已经有了《农业法》,并且也增加了关于农民权益保护的章节,在推行实行城乡一体化的改革进程中,在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之别统一为“居民”的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的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探索的今天,在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大同社会的今天,似乎制定一部《农民权益保护法》已不合时宜。如果一部概念模糊,保护群体模糊的《农民权益保护法》颁布后,能否真正起到有益的作用是值得认真思索和探讨的问题!据悉,在这部《农民权益法》中最难界定的就是谁是农民?农民的概念和社会属性是什么?由此出现了不同的两种观点和声音:一是应该按照身份来界定农民,具体地说,也就是根据户口本上的户籍划分农民和非农民。

二是农民是一种职业而非身份,因该按照职业,也就是从事农业生产工作的人来界定农民。细细分析,总觉得以上两种意见似乎都站不住脚。
一.探讨“农民”概念的界定已失去意义在我国实行市场经济的今天,在人才自由流动、就业自由选择、行业分工日趋交叉整合的今天,叫工人、知识分子也好,叫农民也好,已经很难找到固有的、终身制的概念了,许多概念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其在社会功能中的认知性,在发生着变化。

“农民”一词已经容纳了许多社会的因素。再谈关于农民一词的界定似乎已经不合时宜,失去其现实的意义。疑问一:农民的概念是一个动态的还是静态的概念呢,是终身制吗?众所周知,农民的概念是一个动态的发展的概念,它不是静态的不变的概念,农民不是终身制。

关于农民界定问题的第一种观点,认为应该按照身份来界定农民,具体地说,也就是根据户口本上的户籍划分农民和非农民。持此种观点者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不是一种以科学的眼光、发展的眼光看待事物的本质和其运行规律,犯了教条主义、形而上学的书本主义错误。其一,长期以来,正因为户口问题的不合理性、行业划分的误区、成分身份的划分,导致社会认识上的误区,再加上一些地方政策上的失误,社会上对人自然形成了三六九等,农民的身份成了终身制,在社会处于“草根”阶层,被看成是愚昧落后的象征,所以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终于表现出了一些不可调和的社会问题,农村的三农问题也出现了。

可以说,从一定意义上讲,户籍划分的不合理性、农民身份的界定和其不变性,是我国出现三农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导致出现农民工问题的主要原因。既然如此,这部《农民权益法》如果把农民再次进行身份界定,等于给三农问题,尤其是农民工问题的解决雪上加霜,不仅保护不了所界定的农民,而且又会伤害亿万农村劳动力(即人们所说的农民)的自尊心。其二,公安部正在全国推广的进一步户改方案,消除城乡户籍差别是大势所趋,尤其是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来,一些省份明显加快了户籍制度改革的步伐。

广东就借鉴湖北经验,加快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农业人口比例较低的珠三角地区,明年或后年将首先消除城乡户籍差别。陕西、山东、辽宁、福建等省份,也开始着手建立城乡统一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农村人口正在逐步享受国民待遇,这已是大势所趋。既然大家都是国民了,都是居民了,没有了等级非农业与农业之分,统一为居民,那么再次根据户口本上的户籍划分农民和非农民。不是一种以科学发展的眼光,而是闭门造车、纸上谈兵。


三.户籍改革的步伐正在加快,户口迁移必定会变为户口登记制。从试点地区看,目前,“合法固定的住所”与“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是户改过程中对户口迁移的两个普遍应用的基本落户条件。那些进城务工、在城市长期居住、今后也不打算回农村居住的人,能给界定为农民吗?如果给他们再在户籍上写着是农民,他们享受的教育、医疗、公共服务等如何解决?这有等于制造了新的农民工问题,他们在城市中又成为弱势群体,不能享受和城市户籍人口同等的福利。由此可见,如此界定农民概念,必定会带来更为复杂的农村和城市的社会问题。

疑问二:农民的概念代表的是一种职业分工和属性吗?农民是一种职业属性吗?最原始的农民一词代表的就是唯一的职业属性。但现在所提到的农民的概念已经从最初的职业分工而发展裂变出来的成为代表整个农村社会问题的主体,已经成为农村社会发展的情况的整体反映。关于农民界定问题的第二种观点认为,农民是一种职业而非身份,该按照职业,也就是从事农业生产工作的人来界定农民。

如果界定农民是一种职业,问题就复杂化了。首先,“农民工”的概念就变成一个错误的提法。农民是职业,那就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了,那么农民工,不就成了“从事农业生产的工人”了吗?可事实上,社会上把农民工指的是农业户口,但从事着非农业工作的劳动者。

从“农民工”一词的盲目出笼,已经把“农民”给界定为一种身份了。也许“农民工”一词的出台就缺少科学性合理性,也走入了概念的误区。其次,农民既然是一种职业,如何解释草案中所说的农民工培训呢?农民既然是一种职业,草案中的农民成人教育又从何谈起?再次,如果按职业划分,农民年老体弱不从事农业生产以后怎么办?我国没有农民退休的制度。失地农民和农民企业家还算不算农民?一些经商多年的农村劳力在完成原始积累后回到农村,搞规模种植他们是否算农民?一些城市公司在农村从事农业开发者算不算农民呢?一些国有农场劳动者数不属于农民呢?是否都属于《农民权益保护法》的保护对象呢?
二.我国对“农民”赋予了许多社会属性农民代表的是“种田的人”吗?农民是指“长时间参加农业劳动的劳动者”吗?农民是“农业从也者”吗?农民是“农村的人住在农村者”吗?实际“农民”一词已经容纳了许多社会的因素,已经很难准确界定农民一词了。

那么农民一词到底如何解释呢?其演变过程和社会职能和属性又是什么呢?传统“农民”一词的含义农民的本意是一种职业。词典上把“长时间参加农业劳动的劳动者”叫农民。这就是说,短时间从事农业劳动者、在乡村生活但不从事农业劳动也不能成为农民。

实际意义的农民是一种古老的职业,它是早期人类社会生存的古老职业之一。人类存活就必须需要食物,光狩猎是无法满足生存需要的,如果那样的话,人类和狼又有什么区别?人类发展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农民这个古老的职业来决定的。自从人类进入了阶级社会以后,随着职业分工和等级制度实施,统治者为了提高自己的身份,把农民贬到最底层,一些文化人为了提高身价,显示自己的学问,也把农民踩在脚底,农民在漫长的人类历史长河中很少被重视过!传统社会是个农民社会,而现代化意味着对传统的改造。按过去的意识形态定义,传统农民是“自给自足的小生产者”,而“现代化农民”意味着工厂式的“社会化大生产从业者”。

于是以一大二公来消灭“小生产”便可视为“现代化”过程,而闹“单干”便是“反现代化”的“传统复辟”。在国际农民学中传统农民(peasants)概念与现代农业者(farmers)概念的区别一直是学者们探讨的话题。E.R.沃尔夫的意见:“农民的主要追求在于维护生计,并在一个社会关系的狭隘等级系列中维持其社会身份。

因此农民不像那些专门为满足市场而生产、并在广泛的社会网络中置身于竞争之中的耕作者。”农民必须“固守传统的安排”,“相反,农业者(farmers)则充分地进入市场,使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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