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滞纳金是什么?什么是滞纳金
征收滞纳金是税收管理中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在海关监督管理中,滞纳金指应纳税的单位或个人因逾期向海关缴纳税款而依法应缴纳的款项。

税收
税收是指国家为了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共同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强制、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税收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政策工具。历史上,在国家产生的同时,也就出现了保证国家实现其职能的财政。

税收是国家(政府)公共财政最主要的收入形式和来源。税收的本质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取得财政收入所形成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它体现了一定社会制度下国家与纳税人在征收、纳税的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马克思指出:1.“赋税是政府机关的经济基础,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2.“国家存在的经济体现就是捐税”。恩格斯指出:“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力,就需要公民缴纳费用——捐税。”19世纪美国法官霍尔姆斯说:“税收是我们为文明社会付出的代价。”这些都说明了税收对于国家经济生活和社会文明的重要作用。
税收滞纳金大解析
税收滞纳金大解析2017 征收滞纳金是税收管理中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在海关监督管理中,滞纳金指应纳税的单位或个人因逾期向海关缴纳税款而依法应缴纳的款项。
一.滞纳金应该由纳税人还是扣缴人缴纳?我相信,企业税收一般都会或多或少涉及滞纳金,但是对“滞纳金”这点很多人可能都比较忽视。按照征管法32条,若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则需要缴纳滞纳金,这里究竟是纳税人还是扣缴义务人缴纳?可能这里很多人分不清什么时候是纳税人缴滞纳金?什么时候是扣缴义务人缴滞纳金?我认为首先我们要知道滞纳金本属于国家的税却放到企业账上,所以这时候就要缴滞纳金。 至于如何区分谁去缴纳:若税款是在纳税人企业账上,那么就是企业缴滞纳金。如果是在扣缴人那里,则是扣缴人缴滞纳金。
举个例子: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要缴个人所得税。这时候,缴个人所得税应该由谁缴?比方说,张三转让股权给李四,李四付款,李四作为一个扣缴义务人,在张三没有缴税的前提下,若李四也没有扣缴。假设个人所得税是100万,那么这时候100万还在张三手上,张三作为纳税人自然要他来缴滞纳金;相反,李四支付股权转让款的时候,直接把100万个税代扣了,但是李四他按征管法规定15日内要去把个税缴纳完成,但是李四并没有这么做,这时候就该李四去缴纳滞纳金了。
也就是说,税款钱在谁手上,就该谁缴。
二.滞纳金应该怎么缴?我把它分两个部分,一是时间,二是金额。“时间”就是说滞纳金按征管法规定,每日就是万分之五收收取,1月15号是征期,那么16日是起算时间,也就是应从缴纳之日的次日开始。
很多人有时候对企业所得税有点迷糊,其实企业所得税,按年度来说的话,一般在5月31号以后也就是6月1号正式开始。其实这是说滞纳金的起算的时间,大家很容易清楚。但是终止的时间,一般有几个特殊情况: (1)预缴税款滞纳金的问题。
相信大家如果经历过稽查的话,一般都会让你企业提前缴纳的。比方说你企业被税务机关查出问题,要补税100万,但是税务机关告诉你其实可以提前把税款预缴了。打个比方:稽查到你企业去查账了,需要补税100万。那如果你企业在10月1号的时候主动到稽查去把税款预缴了,然后11月10号的时候,税务机关正式下达处理决定、处罚决定。
然后,企业拿着处理决定、处罚决定到大厅去开票的时候,滞纳金的截止日期就不是11月10号了,而10月1号才是预缴日期滞纳金的截止日。有些时候他们组织省局稽查,稽查之后,案件处理完了。但是处理完了之后,一般省局稽查都是在当地市稽查局进行处理的,有时会以检查通知书下达之日作为截止日,而不是按照企业真正的缴纳税款的日期为截止日。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有些也是比较特殊的,因为有些省局查完了,处理的时候拖的时间比较长,有的甚至于一年或两年,这时候导致企业可能有点冤枉。
还有的特殊情况是什么?就是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征管法有规定企业有特殊困难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延期之后,按照规定,需要预缴一部分税款。比方说,我企业按正常的话应该缴100万,按照预缴可能只缴了50万,那么下个月申请延期,申请延期了之后,企业下个月实际上还有50万的本来应该本月缴,但是由于税务局同意延期了,所以没有缴,那么这50万要不要缴滞纳金呢?对此,申请延期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来说,这里的滞纳金就不需要缴了。 (2)滞纳金的计算的问题。滞纳金按照至纳税款的万分之五缴纳,在这里,我说几个比较特殊的情况: 第一个情况,增值税有留抵情况下怎么算滞纳金?所谓增值税有留抵,举个例子:比方说我们稽查一个企业,企业2015年5月留抵有100万。
查完之后,2015年5月,企业少记销项税150万,这时候,怎么算滞纳金的问题?最正确的做法,我认为应该是直接作为还原计算,把150万销项税还原到15年5月份去计算,这样的话,要补15年5月份50万的税,15年5月份补的50万税的滞纳金,若申报是6月15号开始的,那么从6月16号开始起算滞纳金,计算到什么时候? 15年12月31号正式缴的,这50万滞纳金就是要从15年6月16号起算到15年12月底。这是企业账上100万留抵没动,一直到被稽查时都还是100万的情况。即从15年5月到15年12月都没动的情况下,那么只用缴50万的滞纳金还原计算。
第二个情况,企业留抵变动,像这种情况下该怎么算?其实,还是前面说的那种还原计算,首先有一个稽查查补5月少计销项150万减掉当时的留抵100万,需补50万,是从15年6月份到12月底计算滞纳金,其次,我们就往后推,因为企业少记了150万的销项,所以企业6月份还是有留抵的。假设6月份,企业销项税是110万,而企业本身上申报的时候,因为他5月份有100万留抵,申报的时候,企业只缴了10万块钱税。但是六月份的时候,还原计算的话,他没有留抵了,这时候企业应该缴多少?缴110万,但是企业实际只缴10万,那么差额还有100万,这100万需要从7月申报期后开始加收滞纳金。
也就是说这100万的应该从7月算起应该是正常的。从7月16号开始,一直到15年12月底,正式把150万补掉的时候为止。这样计算的增值税留抵滞纳金,就是这种还原计算的方法。但实际上的话,我们算的时候并不是这样。
金税三期系统里面自动带,但是自动带的时候,其实和我们真正的滞纳金计算是有冲突,或者说并不是非常的准确,在这里提醒大家,如果可能出现误差的情况下,作为一个企业,最好自己先还原计算一下,该缴多少滞纳金,因为有误差,很有可能会多缴滞纳金的。 企业所得税的滞纳金预缴的问题。一般很多企业都有这种情况,例如15年企业正常的预缴了100万,汇算清缴之后,可能只需要缴60万,然而实际缴了100万?实际上多缴了40万,挂在申报表上。
然后稽查的时候稽查局要企业补税50万,但是这50万滞纳金的基数到底是多少?少缴税款的50万还是50万减掉企业已经多缴纳的40万呢?针对这种情况,各地口径不一。如果从滞纳金的原理上来说的话,应该是按照50-40,也就是补税减掉已经预缴的,这样算的话可能更合理一些。当然了,有些地方税务局口径可能直接是按照50万来算的,这就需要企业与税务局税务机关进行进一步沟通了。 滞纳金能不能超过现在税款本金的问题。
2012年的时候,在总局网站有一个答复是说滞纳金可以超过本金,但是实务当中,基本上执行的时候,法院的判决都是滞纳金一般都不会超过本金的。
三.滞纳金有没有追征期?大家都知道税款一般有一个3-5年的追征期,法规定的很清楚的:企业税款数字比较小, 10万以内,一般就是3年的追征期;如果数字比较大,超10万的话,五年的追认七年。按照征管法52条第二款的规定,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原因造成少缴税款的,所有机关可以在3年内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
换句话说,滞纳金是有追征期的,也就是3-5年。补充一点,并不仅仅是计算错误的原因,比方。
什么是滞纳金
01 滞纳金是对不按纳税期限缴纳税款的纳税人,按滞纳天数加收滞纳税款一定比例的款项,它是税务机关对逾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措施。特征是:适用于负有金钱给付义务。
可以反复为之,具体表现为按日加收。 02 滞纳金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惩罚性的特点。 所谓法定性,是指滞纳金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款项,个人和其他团体都无权私自设立; 强制性,是指滞纳金的征收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 惩罚性,指的是滞纳金是对超过规定的期限缴款而采取的惩罚性的措施。 03 根据滞纳金的以上特点,滞纳金只能发生双方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国家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04 滞纳金计算公式: 2014年,滞纳金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0.05%计算,最低5元人民币或1美元。 计算公式为:滞纳金=(最低还款额-截止到期还款日已还款额)×0.05% 如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另外《水资源费征收办法》中也有类似的规定。
因为滞纳金这一概念是属行政法规的范畴,因此,在民商事裁判文书中涉及民事责任的承担时是不应该使用的。
滞纳金什么意思 什么是滞纳金
1.滞纳金是对不按纳税期限缴纳税款的纳税人,按滞纳天数加收滞纳税款一定比例的款项,它是税务机关对逾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措施。
2.特征是:适用于负有金钱给付义务;义务人超过规定期限不履行义务;可以反复为之,具体表现为按日加收。
什么是税收滞纳金
税收滞纳金是按照税法规定,对延误期限缴纳税款的纳税人所加收的款项。这是对违反税法的纳税人的一种经济制裁方式。
税收滞纳金怎么计算
滞纳金是对不按纳税期限缴纳税款的纳税人,按滞纳天数加收滞纳税款一定比例的款项,是税务机关对逾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措施。目前我们国家的规定是: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由于1月份的税款应该在2月23日前申报缴纳,从2月24日起就要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共180天,所以,应该加收的滞纳金为10000×180×5/10000=900元。税收征管法有关滞纳金的相关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对审计机关、财政机关依法查出的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有关机关的决定、意见书,依法将应收的税款、滞纳金按照税款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并将结果及时回复有关机关。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滞纳金是什么意思?
滞纳金是对不按纳税期限缴纳税款的纳税人,按滞纳天数加收滞纳税款一定比例的款项,它是税务机关对逾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措施。具有的特点包括法定性、强制性和惩罚性的特点。
滞纳金不同的行业规定的比例是不同的,不过为了避免滞纳金的出现,用户在平时缴纳各种费用时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比如日常生活中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电费,如果不按时缴纳就会产生滞纳金。滞纳金一般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0.05%计算,计算公式:滞纳金=(最低还款额-截止到期还款日已还款额)×0.05%,在公用事业领域中的“滞纳金”则是合同法中规定的违约金,而且越来越多的合同中都在使用违约金。个人日常缴纳最多的税就是个人所得税,不过这个税一般没有滞纳金。纳税人是公民个人或家庭。征税内容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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