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干部是什么级别?县处级干部是什么级别的啊
县级干部是处级。公务员的职务等级中为科长的上一级干部。政府局机关里的局长之类都属县级干部。省部级机关里的处长,地市级政府里的局长,局里的书记,县里县长,县委书记,都是一个级别,统称为县处级。县级又称处级,分正处和副处。县里书记,县长统称正处,副书记,副县长统称副处!地市里的局长也是处级!省部里的处长也是处级! 还有各高校里的处长,院长,书记等。

1932年,中华民国开始于省与县之间设置“行政督察区”,属于准行政区划单位,其管理机构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是省政府派出机构。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后,改行政督察区为专区。专区所领导的市称为专辖市,其行政地位与县相同。1967年-1975年,专区逐渐改为地区,专区领导的市变为地区领导,专辖市改称地辖市。
1982年,中共中央第51号文发出了“改革地区体制、实行市领导县体制”的通知,首先在江苏试点,1983年在全国试行。随后中央又发出《关于地市州党政机关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积极试行地、市合并”,并把此作为1983年地方政府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至此市管县、市代管市体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并将原地辖市根据其行政地位改称县级市。
正县级是什么级别
正处级(正县级)是相当于县长,是六级干部;在正处级之上的有正国级、副国级、正部级、副部级、正厅级、副厅级;在正处级之下的有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正股级。正处级:(一)包括县(县级市、区、旗等)委书记、(区)县长、(区)县人大、(区)县政协主席、市各单位局长,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还有厅级各单位下属,如省公安厅X处,省委办公厅主任等。
部队正团职干部(如105团政委)。扩展资料:职务与级别:(一)国家主席:一级;
(二)国务院总理:一级;
(三)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四至二级;
(四)部级正职,省级正职:八至四级;
(五)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十至六级;
(六)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十三至八级;
(七)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十五至十级;
(八)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十八至十二级;
(九)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二十至十四级;
(十)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二十二至十六级;(十一)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二十四至十七级;(十二)科员:二十六至十八级;(十三)办事员:二十七至十九级。
县处级干部是什么级别的啊
县处级干部是中国公务员级别和机构级别中的处级级别,县下属局局长为乡科级正职,县公安局局长正常情况是乡科级正职,有的地方享受县处级副职待遇。 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中央军委主席都是国家级正职(正国级)。
其义务有:1.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2.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3.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命令;
4.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5.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县处级干部的任职条件是:
1.18至35周岁;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大专以及以上学历;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良好的品行。拓展资料国家级正职:总理 国家级副职:副总理,国务委员等 省部级正职:各省省长,各部、委、总局的部长、主任、局长等 省部级副职:副省长、副部长,部委归口的国家局局长,副省级市市长等 厅局级正职:各省厅、局长,各部委司、局长,省辖地、市的专员、市长等,外加属于非领导职务的巡视员 厅局级副职:副厅、局长,副司、局长,副专员、地级市副市长等,外加属于非领导职务的副巡视员 县处级正职:县长、地级市的各局(处级局)局长、区长,省部委各司厅局的处长等,外加属于非领导职务的调研员 县处级副职:副县长、副区长,副处长,处级局的副局长等,外加属于非领导职务的副调研员 乡科级正职:乡长、镇长,处级局的科长,县局(科级局)局长等,外加属于非领导职务的主任科员 乡科级副职:副乡长、副镇长、副科长,科级局副局长等,外加属于非领导职务的副主任科员 科员:基层公务员,个别地区在这一级还分设了正、副股级领导职务 办事员:基层公务员 在我国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正县级干部以上是什么职位
正县级以上是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和厅局级副职。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中央总书记,中央政治局常委:一级;
二.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纪委书记:二至三级;
三.中央各部部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书记,中纪委副书记:三至四级;
四.中央各部副部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副书记、常委,中纪委常委,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书记:四至五级;
五.中央各部局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各部部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书记,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副书记,巡视员:五至七级;
六.中央各部副局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各部副部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副书记,地、盟(市、州、直辖市的区)委委员(常委),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常委,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纪委书记,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七.处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各部部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书记,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纪委副书记,调研员:七至十级;
八.副处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各部副部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副书记、常委,地、盟(市、州、直辖市的区)纪委委员(常委),县(市、旗、省辖市的区)纪委书记,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九.科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各部部长,乡(镇)党委书记,县(市、旗、省辖市的区)纪委副书记,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十.副科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各部副部长,乡(镇)党委副书记,县(市、旗、省辖市的区)纪委常委,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十
一.科员:九至十四级;十
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第十七条,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第十八条,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第十九条,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级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什么是正县级干部
这两位回答的都不准确,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我国公务员行政级别大致分为:领导职务:国家级正职、副职;省部级正职、副职;厅局级正职、副职;县处级正职、副职;乡科级正职、副职。非领导职务: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什么是县处级、正科级。。。。
县处级、正科级,指的是干部的行政职级。县级干部和处级干部职级相同,正科级低于副县处级,高于副科级。
现行职级包括:正国级、副国级;正省级(与正部级相同)、副省级(与副部级相同);正厅级(与正市级相同)、副厅级(与副市级相同);正县级(与正处级相同)、副县级(与副处级相同);正科级(与正乡级相同)、副科级(与副乡级相同);正股级、副股级;科员。职级序列中的干部,其职级任免、调整由上级党组织决定。省级以上干部,由中共中央管理。不担任实职的干部,职级名称有异。如:主任科员(正科级)、副主任科员(副科级)、正厅级巡视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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