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定之否定通俗理解是什么?谁能通俗地解释一下什么是哲学中的否定之否定
否定之否定通俗理解是: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方向与道路,告诉我们事物发展的方向是前进的,道路是曲折的。事物内部都存在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肯定因素是维持现存事物存在的因素,否定因素是促使现存事物灭亡的因素。事物经过否定才能不断发展。

辩证法有三大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这是黑格尔在《逻辑学》中首先阐述出来的,恩格斯则将它从《逻辑学》中总结和提炼出来,从而使辩证法的规律变得更加清晰了。

作为辩证法三大规律之一的否定之否定规律,它在辩证法发展史上经历的过程恰恰与这一规律的本质完全吻合,真正体现出了“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的特点。换句话说,在哲学史上否定之否定规律自身发展过程的特点就是否定之否定。具体说来,整个发展过程经历了:现象(A)、否定(B)、否定之否定(新现象,非A非B)的过程,这一特点与否定之否定规律自身具有的规定性恰好保持了一致性。
否定之否定什么意思,能有通俗解释吗?
否定之否定,源自于西方哲学思想,也就是辩证哲学的三大核心理念之一。否定之否定并不是逻辑思维中的“双重否定等于肯定”这么简单。
所以,否定之否定的过程是:最初的肯定——否定最初的肯定——否定之前的否定——形成新的肯定。所以从这点来看,否定之否定并不是事物进行双重否定回归到原来的面貌,而是经过否定之否定,在原来的基础上形成新的事物。举个例子:封建社会——资本社会——共产社会,的发展过程就是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封建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无法满足社会生产力的需求,内部开始出现否定封建社会的人或者事物,经过不断斗争,资本主义取代了封建社会,而然资本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也会出现否定它的人或者事物,最终被共产社会取代。谁能通俗地解释一下什么是哲学中的否定之否定
否定之否定: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事物的发展是通过它自身的辩证否定实现的.任何事物都是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的对立统一.这两方面的矛盾,促使事物从肯定转化为对现存事物的否定,事物的自身发展由肯定阶段进入否定阶段;通过否定,即事物自身发展中否定方面对肯定方面的扬弃,事物改变了原来的存在形式和性质,由某物变成他物.他物对某物的否定是事物自身发展的必经阶段.但是,在否定阶段中,只是事物的否定方面获得了片面的发展,肯定和否定的矛盾并未彻底解决,事物的自身发展还未完成.由于内在矛盾的发展,作为否定事物的他物也必然被否定,否定者又被否定,即否定之否定.事物的发展经过两次辩证否定,矛盾双方都得到了充分发展,扬弃了各自的片面性,在新的基础上达到了肯定和否定的统一.经过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即新的肯定,事物在新的基础上重现自身,仿佛是原来事物的复归.但它不是原来事物的简单重复,而是在更高、更丰富的基础上的复归,是完成了自然发展过程的新事物.事物的发展从肯定到否定,到否定之否定,形成一个周期性的螺旋式系列(见发展的螺旋式),构成发展过程的整体.周期性的螺旋式发展,是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根本特点,也是区别于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的主要之点.“否定之否定”怎么理解?
否定知否定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它的内涵是:
1.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表明了事物的发展不是直线式前进而是螺旋式上升的。
2.否定之否定规律经历的全过程:中心是从整体上描述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发展过程。第一阶段是肯定时期的发展过程:揭示出它的特点是从本质和形式的统一到分离。第二阶段是否定时期的发展过程:揭示出它的特点是从形式上的肯定到彻底否定。第三阶段是二次肯定具有的特点:展示出科学辩证法的特色,通过实例把握规律的本质,从而使这一规律建立在坚实的唯物主义基础上。
从运动层次上进行对比分析:主要是对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认识过程进行综合分析。作为辩证法三大规律之一的否定之否定规律,它在辩证法发展史上经历的过程恰恰与这一规律的本质完全吻合,真正体现出了“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的特点。换句话说,在哲学史上否定之否定规律自身发展过程的特点就是否定之否定。
具体说来,整个发展过程经历了: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肯定)的过程,这一特点与否定之否定规律自身具有的规定性恰好保持了一致性。扩展资料根据否定之否定规律本身发展变化具有的特点,具体划分该规律的三个阶段是:一是肯定阶段,它包括三个代表人物:黑格尔、马克思、恩格斯对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认识。二是否定阶段,它同样包括三个代表人物:列宁、毛泽东、斯大林对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认识。
三是否定之否定阶段,这就是我们自身对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认识,其特点是通过两个实例:一个抽象实例和一个具体实例,重新确立了否定之否定规律在辩证法中占据的重要地位。
否定之否定通俗理解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方向与道路,告诉我们事物发展的方向是前进的,道路是曲折的。事物内部都存在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
事物经过否定才能不断发展。 否定之否基本内容 第一,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是事物内部矛盾运动的结果。 第二,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它是旧事物向新事物的转变,是从旧质到新质的飞跃。第三,否定是新旧事物联系的环节,新事物孕育产生于旧事物,新旧事物是通过否定环节联系起来的。 第四,辩证否定的实质是"扬弃":即新事物对旧事物既批判又继承,既克服其消极因素又保留其积极因素。 与辩证否定观相对立的形而上学否定观则认为,否定是外在的否定,主观任意的否定;否定是绝对的否定,是不包含肯定的否定,这就既割断了事物的联系,又使发展中断。
坚持辩证的否定观,就要对一切事物采取科学的分析态度,要同时看到事物的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在肯定中看到否定,在否定中看到肯定,不能肯定一切或否定一切。
“否定之否定”是什么意思?
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哲学的基本规律之一,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表明了事物的发展不是直线式前进而是螺旋式上升的。现实中任何事物都存在矛盾,都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根据否定之否定规律本身发展变化具有的特点,我们在分析这一规律经历的三个不同阶段时也将按照“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顺序进行,具体划分的三个阶段是:一是肯定阶段,它包括三个代表人物:黑格尔、马克思、恩格斯对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认识。二是否定阶段,它同样包括三个代表人物:列宁、毛泽东、斯大林对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认识。三是否定之否定阶段,这就是我们自身对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认识,其特点是通过两个实例:一个抽象实例和一个具体实例,重新确立了否定之否定规律在辩证法中占据的重要地位。推荐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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