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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行文是什么意思?联合行文是什么

最佳回答2022-11-27

联合行文的意思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宣传机关联合发文,包括下行文和上行文。联合行文有两个条件:

(一)涉及多方面和多部门的事,单方面或一个部门行文无效而必须联合行文;

(二)联合行文者必须是同一级别的机关或部门,如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行文,中共中央办公厅与国务院办公厅联合行文。

联合行文是什么意思

党政联合发文是一类特殊的党政协同立规现象。目前学界对于党政联合发文的规范性质缺少足够的关注,而现有解释观点又存在说理不足、未能分类界定和概括性认定的局限。根据实践情形,党政联合发文主要存在“党内法规兼为行政规则”“党内法规兼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兼为行政规则”“党内规范性文件兼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四类规范载体。

其中,如何将联合发文认定为行政规范性文件需要理论与实践上的说理释明。在理论层面,主要依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性质与标准加以判断,并需说明行政机关为何应当被视为联合文件的制发主体。在实践层面,需要结合具体的规范文本,理解“发文字号并非认定文件性质的绝对标准”的缘由。

联合行文是什么意思

联合行文的规则

一是同级政府、同级政府各部门可以联合行文,例如河南省政府与河北省政府,北京市公安局与北京市教育局;

二是政府与同级党委可以联合行文,如北京市市委、北京市政府;

三是政府部门与相应的党组织联合行文,如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省委办公厅;

四是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可以联合行文,如中国人民银行、全国总工会、银保监会;

五是上级政府部门与下一级政府之间也可以联合行文,如教育部与湖北省政府。

“联合行文”、“ 交叉行文” 各是什么意思?

“联合行文”就是同级机关、部门或单位可以联合发文的形式。“ 交叉行文”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就某一事项,根据其权责范围行文。

行文的各机关部门必须是同级的;联合行文对于共同贯彻执行有关方针、政策或兴办某些事业,是非常有利的;几个平行机关或部门联合行文,应将相对应的各机关都列为主送机关;联合行文应当确有必要,且单位不宜过多;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交叉行文:拼音:【jiāo chā háng wén】释义: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就某一事项,根据其权责范围行文。 比如说:就春节前的各项工作,安监部门行文要求某一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消防部门要求其做好消防工作,这就是交叉行文。这种行文方式只有在行文内容方面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平级机关共同办理,并经双方或多方协商一致时,方可采用。

在具体的公文处理中,联合行文的正确运行,能为公务的快速处理奠定必要的基础;否则。容易出现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的现象,引发不必要的矛盾。

联合行文是什么?

联合行文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宣传机关联合发文,包括下行文和上行文。联合行文有两个条件:(一)涉及多方面和多部门的事,单方面或一个部门行文无效而必须联合行文;(二)联合行文者必须是同一级别的机关或部门,如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行文,中共中央办公厅与国务院办公厅联合行文,省委和省政府联合行文等。

联合行文要注意的内容是:(1)行文的各机关部门必须是同级的。(2)联合行文对于共同贯彻执行有关方针、政策或兴办某些事业,是非常有利的。(3)几个平行机关或部门联合行文,应将相对应的各机关都列为主送机关。(4)联合行文应当确有必要,且单位不宜过多。

(5)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联合行文的行文规则是什么?

联合行文的行文规则如下行文的各机关部门必须是同级的。联合行文对于共同贯彻执行有关方针、政策或兴办某些事业,是非常有利的。

联合行文应当确有必要,且单位不宜过多。以下部门、机关和单位可以联合行文1.同级政府、同级政府各部门可以联合行文;2.上级政府部门与下一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3.政府与同级党委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4.政府部门与相应的党组织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5.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可以联合行文。联合行文联合行文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宣传机关联合发文,包括下行文和上行文。联合行文有两个条件:一是涉及多方面和多部门的事,单方面或一个部门行文无效而必须联合行文,二是联合行文者必须是同一级别的机关或部门,如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行文。

联合行文有什么特点?

由联合部门共同署名盖章。联合发文有一个牵头部门,文号使用该部门的,在发文部门中,把牵头部门放在第一位,其余顺序排列比如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规范成人高等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设置临床医学类专业的通知 ,这就是两个部门的联合发文。

同级政府、同级政府部门与下一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政府及其部门与同级党委、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和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可以联合行文。应当注意,上下级机关不可联合行文。

下面哪种情况可以联合行文?

答案:A、B、D。联合行文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宣传机关联合发文,包括下行文和上行文。

其中,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等七个公文格式要素的编排格式,在联合行文中有所不同。发文机关标志中的发文机关名称可以用全称,也可以用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也是如此,比如“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可以直接用“全国妇联”。在发文机关名称之后可以标注“文件”二字,视情况也可以省去。

联合行文时,视情况可以只标注主办机关名称,也可以将发文机关名称一一标注,一般将主办机关放在最前面。联合行文有两个条件:
1.涉及多方面和多部门的事,单方面或一个部门行文无效而必须联合行文;
2.联合行文者必须是同一级别的机关或部门,如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行文,中共中央办公厅与国务院办公厅联合行文,省委和省政府联合行文等。又如:《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成立管理干部学院问题的请示》,是联合行文中的上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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