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占座位是什么行为?宪法怎么规定霸座的
强占座位是侵权行为。高铁霸座是属于一种违法的行为。如果当事人他已经购买了高铁票,那么他的座位号就是他和客运公司签订的一种合同如果当事人他购买的高铁票上面没有座位,他却要强行去霸占他人的座位,是会对我国的公共秩序管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一名女子强行霸占他人座位,态度蛮横拒不配合列车工作人员工作,严重扰乱了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上海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民警接到列车工作人员报警后前往处置,民警要求其将座位让出来,遭到了该女子的拒绝,乘警依法将其强制带离现场。最终,该女子张某涉嫌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霸座”行为可能会受到承运人拒绝承运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根据法律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运票上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公告交通,无票乘坐、越级乘坐的,应当补缴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霸座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高铁霸座,并在列车员多次沟通都不愿起身时,其行为构成“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并给予180天内禁止购买火车票的处罚。
宪法怎么规定霸座的?
宪法不会规定这一类的小事情,明年启用的《民法典》中有相关的规定。
一.“霸座”不只是道德问题
(一)“霸座”是一种违约行为旅客与客运公司之间通过购票订立了客运合同,按照持票信息入座本应该是履行合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二)“霸座”是一种侵权行为旅客购买了有效客票,有权利按照客运合同享受对等的服务,“霸座者”霸占其座位,侵害了对应座位持票旅客的合法权益,属于侵权行为。
受侵权的旅客可以以侵犯自己座位使用权为由追究“霸座者”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处罚:遇到“霸座”不要慌,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
1.警察蜀黍来“撑腰”。在民法典未颁布之前,“霸座”行为是被纳入治安管理处罚的范畴来加以规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由行政机关对行为人给予相应的警告、罚款或拘留。所以,遇到“霸座”不要犹豫,请立即报警。
2.民法典来做“后盾”。民法典明确了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否则不仅违反了与客运公司之间的合同约定,也侵害了对应座位持票旅客对座位的使用权。所以,遇到“霸座”我们可以起诉客运公司追究其违约责任,以此来倒逼客运公司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惩治“霸座”行为。当然,我们也可以直接起诉“霸座者”追究其侵权责任。
3.征信系统来“护航”。国家发改委、中国铁路总公司、民航局等均以发布文件的形式,将包括“霸座”在内的扰乱运输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纳入征信体系,限制其乘坐火车、高铁和飞机。所以,遇到“霸座”要及时向客运公司反映,督促其将“霸座者”纳入征信体系。
高铁霸座是什么违法行为?
强占了其他乘客的座位,这属于侵权行为,侵犯了其他乘客的合法权益,违反了《侵权责任法》。另外,他一定程度上扰乱了高铁乘坐秩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也是一种治安违法行为。
而乘客强占了其他乘客的座位,这属于侵权行为,侵犯了其他乘客的合法权益,违反了《侵权责任法》。另外,他一定程度上扰乱了高铁乘坐秩序,也是一种治安违法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虽然并不构成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但可能构成寻衅滋事行为。扰乱公共秩序,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范围较大,他的行为已经影响到了他人的乘车秩序,虽然程度不是很重,还是可能涉及寻衅滋事。能够看出男子对于这件事有一种“唯我独尊”的心态,并没有表现出依照道德和法律合理洽谈、协商解决的态度。该男子的主观恶意和行为都很严重,他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侵权责任法》。
霸坐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行为这种行为有何危害给我们哪些启示?
霸座,汉语词汇,拼音 bà zuò,意思是肢体健全者霸占别人座位的意思。2018年9月30日,《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通过,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10月29日上午,广州市法制办发布《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高铁霸座等信用信息将可查询[2]。12月20日,霸座当选为2018年度社会生活类十大流行语2019年1月7日,铁路总公司公布了8批共1793名被限制乘坐火车的严重失信人名单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明确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中文名霸座案例高铁三霸拼音bà zuò性质汉语词汇“霸座”上天了!11月13日晚上9时40分,一架由上海飞往北京的航班刚刚起飞,机上的一名男子突然起身换座,坐到了一处无人的座位上,机组人员上前劝解后,男子才不情愿地回到了自己的座位。可没过多久,男子又开始换座了。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张某因扰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被机场警方处以行政罚款的处罚。铁路部门与执票乘客之间系运输服务关系,执票人在上车后到达终点前对票上座位享有使用权、占有权,铁路部门有义务保证乘客得到自己所选择的座位。
他人无理占座致使执票人正当合法使用权被侵害,这时乘警及乘务人员应当出面维护执票人的合法权益。发生案例高铁霸座男高铁“霸座”事件:2018年8月21日上午,在山东开往北京的G334高铁上,一名中年男子(后查实名叫孙赫)霸占了一个女学生的位置不愿起身,而且还态度傲慢声称:“谁规定一定要按号入座?要么你自己站着,要么去坐我那个座位,要么自己去餐车坐”。无奈之下,女学生就找乘务员反映,但后来的结果是列车长和乘警过去劝都无动于衷,直到列车到达终点站都没有起身,一幅流氓耍赖的本性暴露无遗。
处理结果:罚款200元,被列入铁路黑名单180天内不能买票。高铁霸座女高铁霸座女:2018年9月19日,永州到深圳北G6078列车上,一位周姓女乘客上车后未按照车票上的座位落座,执意坐在靠窗的邻座位置。车票座位靠窗的乘客向乘警投诉后,乘警与霸座女乘客反复沟通,但是这名女乘客就是不肯让座。
女乘客嘴里不停反复说着:“这是10D啊,我坐这里没错啊,我是有票的”。还称“谁规定10D是坐过道座位的啊,椅子上又没写”。女子提出,要在座位上写有10D才承认。处理结果:罚款200元,被列入铁路黑名单180天内不能买票。
外籍霸座女外籍霸座女:2018年9月23日晚,一名黑人女子在列车上强占他人座位并向人群泼水的视频引发关注。2018年9月24日21时许,上海铁路局合肥客运段发布通告称,事发上海至阜阳k8482次列车,涉事外籍旅客已道歉。霸座大爷2018年9月20日晚,K158次列车上,在郑州读大三的乔同学乘车去鹤壁。火车上一位大爷买的是无座票,却占了她的座:“拍吧拍吧。
”两个小时的车程,列车长劝了他一小时仍无效。最终,同车厢的一名男乘客看不下去把大爷拽起。夫妻霸座2018年10月,网上出现一段名为《夫妻公交霸座 骨折女孩提醒惨遭殴打》的视频,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经工作查明:10月2日,枣庄八中一女学生乘坐薛城至市中B1线路BRT公交车,因占座问题同胡某某(女,48岁)发生纠纷,后胡某某的男友徐某某(66岁)对女学生进行谩骂,女学生拿出手机拍摄时,胡某某对女学生实施了殴打。
目 前,违法行为人胡某某、徐某某分别被行政拘留15天、10天。硬座当卧铺2018年12月,吉林至沈阳的火车上,刘某一人占三座躺着睡觉,面对乘警,称“别跟我整这些没用的”。多次警告无效,民警强制传唤刘某。
最终刘某被行拘5日。领导霸座2019年1月,网曝”中铁成都局领导私自带无票旅客乘车,强占工作人员座位,并当众辱骂和威胁司机”。视频显示,一棕衣男子要求坐到座位上休息,一位自称“成都机务段动车司机刘畅”的男子说:“这两个位置是我们工作人员坐席,就是局长来了也没有资格坐这个位置。
”黑衣男子反问:“你要坐两个位置吗?”刘畅说:“这是列车提供给工作人员的,既然你们是领导,就应该遵守规章制度。”对此,黑衣男子称“检查工作的方式不一样”,疑似称自己是在检查。随后,该黑衣男子离开座位,并对刘畅说:“记住了,你个宝器(四川方言,意为傻子)。”12306官网显示,C6607次列车为成都开往雅安的动车。
2019年1月16日,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消息称,对网上传播的1月16日C6607次铁路“领导霸座”视频,该公司已经密切关注并启动调查。2019年1月17日,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官方微博回应称,其中三名为负责铁路收入检查的工作人员,因沟通不到位发生争吵,未私带无票旅客。已对涉事工作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奇葩“霸座男”2019年6月,贵州:高铁又现“霸座男”霸座理由很奇葩女子列车霸座2019年12月1日,北京开往郑州的1303次列车上,王女士和老公带娃从开封返回郑州,夫妻俩其中一座位被一年轻女乘客霸占,为方便照顾孩子,王女士丈夫请女乘客让座。但女子拒不让座,最终,一靠窗乘客将座位让出,霸座女才离开。惩治结果2018年8月21日在G334次列车霸座的男乘客和9月19日在G6078次列车霸座的女乘客均被处200元治安处罚,并被铁路部门纳入铁路“黑名单”,180天内无法购买火车票乘车。但有部分网友认为,霸座行为屡禁不止,主要因为惩罚力度不够,达不到惩戒、警示的效果。
2018年12月6日,大连公安发布消息称,12月3日14时09分,包头至大连的K56次列车苏家屯站开车后,乘警接到列车长报告,1号车厢有旅客“霸座”。经了解,女旅客刘某,22岁,黑龙江省甘南县人。从沈阳站上车准备到熊岳城,上车后没有按座位就坐,而是坐在64号其他旅客座位上。
苏家屯站开车后,该座旅客祝某持1车64号车票要求刘某让出座位,刘某拒不配合,声称“谁先坐就是谁的”。列车员过来劝说无效后,报告了乘警。面对刘某的无理行为,乘警多次告知其行为已扰乱了列车秩序,涉嫌。
火车高铁霸座将属于违法行为,对违法者将如何处罚?
火车高铁霸座将属于违法行为,对违法者将面临如下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并给予180天内禁止购买火车票的处罚。
一.火车高铁霸座不仅属于不文明行为,而且属于违法行为。
二.火车高铁霸座行为需要接受处罚。火车高铁霸座行为,现在已经列入行政处罚范围。
如果属于火车高铁霸座行为,不仅要接受行政上的处罚罚款,而且在180天内不能再购买火车票。这样对于违法人来说,以后180天内再想出行是非常不利的。不仅如此,我们还会面临社会群体的另眼相看和指责,相信在我们遇到别人的另眼看待和自责的时候,我们的心里都是不舒服的。
所以我们要做一个讲文明的人,而不是霸座行为。
三.我们要做一个文明的高铁乘坐人。现在是和谐社会,大家都喜欢与人外为善,讲文明、讲道德的人。
对于火车高铁霸座的这种行为是受人反感的、受人唾弃的。它一方面侵占了他人的利益,另一方面又属于不文明的违法行为。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一个道德的人,自觉购票,自觉入座,不抢占他人座位。
女子强占飞机公务舱座位被警察带走,女子有何违规行为?
女子抢占飞机公务舱座位被警察带走,女子的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规定,影响了飞机的正常秩序,该女子是要受到警方制裁的。近日,一条飞机上霸座的视频引起了网友的关注。
在视频中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一名女子走到公务舱里脱下外套后直接就躺在了公务舱的座椅上。公务舱的座椅肯定是比航班上的其他座椅更舒服更宽阔一些,这名女子惬意的躺下后还给自己盖上了专用毛毯。如果但看这名女子的行为任谁都觉得这个座位应该就是这女子的吧,否则也不会这名随意的躺下还盖上了毛毯。可是再继续看就觉得不对劲了,因为在她旁边还站着两位民警呢,民警似乎在对这女子说着什么。视频中民警一直耐心的劝着该女子,但是这女子不听劝,甚至用毯子蒙住头装听不见。看到这似乎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应该是这名女子占了不属于自己的座位,民警好言相劝让女子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女子不理会。在沟通过程中,民警对该女子说就目前情况,该女子已经被机场拒载了,希望这名女子能够跟警方下飞机进行下一步处理。
但是该女子的表情很是不耐烦,仍然坐在座位上不肯起来,最后被民警强行从座位上拉了起来。女子一边挣扎一边吼叫,说自己是北大学法律的。既然是学法律的还能如此嚣张知法犯法,学的法律都喂到狗肚子里了,说句不好听的,这样的人就算是当了律师也觉对不会是好律师。
最终这女子被民警带出了机舱接受处理。强行占座不听劝阻,已经严重影响了飞机航班的安全,飞机也从起飞跑道上被拉了回来,这样做不仅自己受到了应有的制裁,还影响了其他乘客正常行程,不管是不是真的是北大的学生,都应该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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