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监督是什么?舆论监督是什么意思
舆论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中社会监督(外部监督)的一种,其实质是公众的监督。舆论监督作为公民宪法权利(监督权)的体现和常见形式,是社会公众运用各种传播媒介对社会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现象表达信念、意见和态度的活动。

网络舆论监督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快速发展,网民人数的不断增多,网络成为越来越多人表达个体意见的平台,成为舆论的发源地,网络舆论监督这一形式也随之应运而生。网络舆论监督就是公众借助互联网平台展开的舆论监督,涉及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热点新闻事件等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伴随着网络的发展及效率高、灵活性强、互动性强、传播性强等传播特性,网络舆论监督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社会热点事件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了积极、重要的推动和监督作用。

新媒体及社交平台的发展为公众进行广泛深入的社会监督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当前任何一位网民都可以借由新媒体或者社交平台了解和关注有关公共利益的社会事务,并且对此做出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这样的社会监督方式既有利于完善公众参与、社会协同的社会管理体制,也有助于公共利益的有效维护。
什么是舆论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
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拥有运用舆论的独特力量,帮助公众了解政府事务、社会事务和一切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那么你对舆论监督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我整理关于什么是舆论监督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舆论监督的概述 所谓舆论,即多数人的共同意见。所谓监督,中国《辞海》中的解释是“监察督促”,也就是说,监督包含两层意思:一是监察,二是督促,监察的目的是发现问题,督促的目的是解决问题。
监督舆论虽然不具有强制性,但它却具有一种精神的、道德的力量。当分散的、个别的议论引起人们普遍关注, 经过传播而形成社会舆论时,便代表着众多人的看法和意志,对社会生活产生重要的影响。 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政治发展成果和政治生活状态的政治文明,其核心是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充分发扬民主,保证人民真正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保证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扩大包括新闻舆论监督在内的公民的民主监督,是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手段,也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可以说,新闻舆论监督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又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在中国,新闻舆论监督是人民群众行使社会主义民主权利的有效形式,其主要监督方式有报道、评论、讨论、批评、发内参等,但其核心是公开报道和新闻批评。
因为“舆论监督的实现需要两个环节:一是提供足够的舆论信息,即可以形成舆论的事实和情况,使人们对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及社会生活有充分的了解;二是在拥有信息的情况下,对各种政治、经济和社会现象及有关人进行理性的、坦率的评论。在信息日益丰富的情况下,舆论批评显得越来越重要,通过人们对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论辩、辩驳乃至争论,即众多个体意见的充分互动,最终达到某种为一般人普遍赞同、且能在心理上产生共鸣的一致性意见,从而推动人类社会的进步。”②整个过程就是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
作为社会上有多种监督,如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等中不可或缺、极具有战斗力的一种监督形式——新闻舆论监督以其特有的公开曝光的形式产生的作用和效果与其他的几种监督是不一样的,它具有很强的公众震慑力。然而,据统计,近几年来,中国因舆论监督引发的新闻官司已经超过1000起,新闻界的败诉率在30%,屡屡败诉,即使有的胜诉,也使自身精疲力竭。这种现象,说明新闻舆论承担着重大的法律责任,却没有得到切实的法律保障,也显出有些人在舆论监督的法律责任理解上存在着偏差。
舆论监督的作用 舆论监督是依法行政、从严执政的重要保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舆论监督的作用也日益彰显。今天,社会结构的变化、不同利益群体和不同利益诉求的相继出现、人民内部矛盾的内容与表现形式的变化,给舆论监督带来了许多新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舆论监督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显得更加突出。作为党和人民的喉舌,媒体在进行舆论监督时要深刻认识协调社会利益关系的规律,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新变化新趋势,不熟视无睹、不主观武断、不推波助澜,在掌握新规律的基础上,力求舆论监督的方向更准确,把握更适度、更科学,这样才能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新要求下使舆论监督水平不断提升,以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为构建和谐社会负起传媒应尽的责任。
舆论监督是党和国家六大监督体系中最特殊的一种,它的实质人民的监督。因为无论从广义上理解的公民享有对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舆论监督的权力和自由,还是从狭义上理解的公民依法运用新闻传媒充分发表意见,建议和呼声,表达自己的意志的权力和自由,都是人民群众通过舆论对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以及社会事务实行的监督。 舆论监督的法治思考 新闻舆论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有关规定确立的。它确定了公民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政府等公共权力的范围和运行程序。
宪法赋予全体公民拥有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的权利,而新闻舆论监督是言论自由的表现形式。 法治状态下的新闻舆论监督,必须在宪法和 其它 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新闻舆论监督权利,不是行政权力的延伸,新闻舆论监督也不是“办案”。新闻媒介与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各有其功能,又有其自身的局限性。
司法、行政监督具有强制性,却常常追惩于事后;新闻舆论监督虽然不具有强制性,却有警示、教化于前的功能。二者优势互补,相辅相成,同是法治状态下制约监督体系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要实现新闻舆论监督的法治化,新闻媒介和新闻人必须把自由和自律(守法)结合起来。
言论自由是新闻舆论监督对权力的要求,而新闻媒介自律,则是权利对义务的承诺。法治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功能,使监督的主客体双方处于一种规范化的生存方式中。因此,就新闻舆论监督一方的要求来说,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新闻从业队伍,不仅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标志,更是社会法治化状态的必然要求。
要实现新闻舆论监督的法治化,还需要以程序化为基础。合理正当的程序,既是实现公民权利平等的前提,也是政治制度安排的基础。目前新闻舆论监督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力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政府行政权力的运作程序等信息不够公开,这就造成公共权力同监督客体间形成距离和真空,因而造成新闻舆论监督的“盲区”。新闻舆论监督只有在获得足够信息的基础上,公众才能做出合理的评价,也才能形成舆论,达到监督的目的。
因此,按照程序化原则,推进包括立法、执法和行政管理在内的国家政治生活公开化、透明化,进一步扩大公民的参与范围,这既是政治生活秩序化的基本要求,也是新闻舆论监督的重要使命。 要实现新闻舆论监督的法治化,就必须完备的新闻法体系。新闻法作为一个体系,当然不仅是一个单项法,而是从根本大法宪法到基本法刑法、民法、新闻法,以及其它单项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内容构成的一个完备的新闻法体系。
这个体系赋予新闻媒介以基本权利,也相应规定了新闻媒介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就中国法制建设的现状而言,新闻法律的基础框架已经形成,但存在体系不够完善、不够具体的问题,可操作性自然较差。新闻舆论监督需要立法。因而,从中国国情出发,做好这方面的立法工作,对于推进新闻舆论监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舆论监督的法律规定 《侵权责任法》的第三十六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 措施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舆论监督是什么意思?
舆论就是社会上人们说的、议论的,这些话就像道德规范一样监督着别人的行为。监督舆论虽然不具有强制性,但它却具有一种精神的、道德的力量。
舆论监督的特征是什么?
舆论监督的特征如下:
1.人民性:舆论监督的实质就是人民是否有权利充分反映自己的意见,是否有权利充分表达自己的不同看法。进而言之,就是表明人民是否充分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这也是民主政治国家的一个重要标志。
3.专业性:新闻记者所接受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训练,使他们观察更敏锐、思考更全面,由此而形成的结论也更能抓住事物的本质。
4.广泛性:监督主体存在于各种社会阶层、群体、组织乃至全体公民之中。同样,监督客体包括党和国家的一切政务、一切有关公共利益的事务,乃至整个社会思想、风尚等。扩展资料舆论监督以其特有的公开曝光的形式产生的作用和效果与其他的几种监督是不一样的,它具有很强的公众震慑力。
舆论监督的实现需要两个环节:一是提供足够的舆论信息,即可以形成舆论的事实和情况,使人们对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及社会生活有充分的了解。二是在拥有信息的情况下,对各种政治、经济和社会现象及有关人进行理性的、坦率的评论。在信息日益丰富的情况下,舆论批评显得越来越重要,通过人们对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论辩、辩驳乃至争论,即众多个体意见的充分互动,最终达到某种为一般人普遍赞同、且能在心理上产生共鸣的一致性意见,从而推动人类社会的进步。
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区别是什么?
所谓舆论监督,实质上就是人民的监督,是人民群众通过各种舆论媒介对国家和社会所进行监督,也是党和人民通过新闻媒介对社会进行的监督。
什么是正当的舆论监督
什么是正当的舆论监督:舆论监督是舆论界利用传播媒介发表各种意见或言论,对社会的政治和文化生活进行批评、实行监督的权利,舆论作为广泛流行的、消除个人观念误差的多数人的共同意见,是以传播为方式为载体的。在各种传播方式中,新闻传播工具在反映舆论和形成、引导舆论过程中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只有通过大众传播工具,才能把舆论凝聚起来,影响人们的思想和行动,舆论是新闻报道的重要内容,新闻报道是舆论传播的主要方式,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舆论监督属于新闻自由的范畴,新闻工作者通过行使新闻批评的自由权利,才能实现对社会生活的舆论监督作用。
新闻工作者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披露社会阴暗面,揭露、批评一些违背人民利益的错误言行和不良现象,如果这些批评属于正当的舆论监督、批评的事实是真实的,则被批评者不能以其名誉受到损害为由而要求他人承担侵害人格权的责任。当然,正当的舆论监督批评在效果上会影响到批评者的名誉,但事实上社会对他们的评价下降以及她名誉的贬损,并不是新闻批评造成的,而是他们自身的不良行为造成的。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由用户自行上传,如权利人发现存在误传其作品,请及时与本站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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