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五年计划从哪年开始?第一个五年计划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第一个五年计划从1953年开始。五年计划是中国国民经济计划的重要部分,属长期计划。主要是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生产力分布和国民经济重要比例关系等作出规划,为国民经济发展远景规定目标和方向。

第一个五年计划,简称“一五”计划(1953—1957),是在党中央的直接领导下,由周恩来、陈云同志主持制定的,1955年7月经全国人大一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对于当时世界上的绝大多数国家而言,重建或者恢复一个较为完整的工业化体系是最为重要的任务,加快工业化进程并建立一个完整的工业化体系更是成为巩固与维持政治独立的经济前提。
五年规划一五是哪一年开始制定的
第一个五年计划是从1953年开始,到1957年结束。中国从1953年开始制定并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到2015年结束已经完成总共十二个五年计划/规划。
从1953年开始制第一个“五年计划”,简称“一五”。从“十一五”起,“五年计划”改为“五年规划”。201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迈克尔·斯彭斯在中国“两会”召开前夕接受新华社记者电邮采访时说,坚持制定五年规划让中国受益匪浅,这一经验值得西方学习。扩展资料:在中期评估的基础上,国家发改委提出规划前期重大问题,向全社会公开招标,加上直接委托研究,发改委系统内部研究,选题大约有数百个之多,参与专家数千人、研究人员达上万人,形成几百万字的研究报告。对于同一重大题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取委托多家研究的方式,以便广纳善言,集思广益。在此基础上,国家发改委吸收各方研究成果起草规划基本思路。在形成基本思路初稿以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始征求专家意见、各部门意见。
根据各方的修改意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基本思路进行修改完善。
第一个五年计划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中国第一个五年计划,是从1953年开始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早在1951年春开始由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经委(简称中财委)着手试编。1954年4月,中央成立编制五年计划纲要8人小组,陈云任组长,开始全面编制工作。
同年6月,中央对“一五”草案作了适当修改,建议由国务院通过并提请全国人大一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1955年7月30日通过)。实施背景:五年规划作为国家对经济发展的干预形式最早并非源于中国,也非中国所独有。20世纪30年代,苏联建立了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斯大林领导苏联在探索社会主义经济发展问题时明确提出:“社会主义是按计划进行的”,其后在1929年4月举行的联共(布)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上制定并通过了1928-1932年国民经济计划,标志着五年计划在苏联的诞生。苏联从自己的国情出发,通过五年计划取得了辉煌的经济建设成就,到1937年第二个五年计划完成,苏联已经实现了以重工业为中心的工业化,工业总产值迅速跃升至欧洲第一,世界第二。战后,随着欧亚一大批社会主义国家的出现,五年计划被社会主义阵营中很大一部分国家所借鉴,到20世纪50年代中期,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相继完成了第一个五年计划。后来的历史发展证明,五年计划不仅深刻影响了苏联的经济发展,还对战后所有社会主义阵营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深远影响,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成为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发展的主要模式。
第一个五年计划从哪年开始
第一个五年计划从1953年开始,到1957年为止。第一个五年计划,简称“一五”计划,是在党中央的直接领导下,1955年7月经全国人大一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要求,“一五”计划所确定的基本任务是:集中主要力量进行以苏联帮助我国设计的156个建设项目为中心、由694个大中型建设项目组成的工业建设,建立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发展部分集体所有制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以建立对农业和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基本上把资本主义工商业分别纳入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以建立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第一个五年计划,早在1951年春开始由人民政府政务院财经委(简称中财委)着手试编。1954年4月,中央成立编制五年计划纲要8人小组,陈云任组长,开始全面编制工作。到1955年3月31日,中共全国代表会议同意中央委员会提出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报告。同年6月,中央对“一五”草案作了适当修改,建议由国务院通过并提请全国人大一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1955年7月30日通过)。除了工业化与社会主义改造之外,一五计划时期计划经济体制也得到了完全确立。有明显苏联色彩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不仅是工业化高速推进的需要,也是冷战时期社会主义国家的普遍特点。
国家开始干预国民经济运行的方方面面,市场的作用开始被削弱。
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从哪一年开始?
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从1953年开始的。为了把我国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从1953年到1957年,我国开始执行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
这个计划草案,从1951年开始着手,一面建设,一面编制,经过近4年的补充和修改,最后经1955年7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正式通过。至1957年,“一五”计划超额完成了规定的任务,实现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并为我国的工业化奠定了初步基础。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标志着系统建设社会主义的开始。扩展资料:根据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要求,“一五”计划所确定的基本任务是:集中主要力量进行以苏联帮助我国设计的156个建设项目为中心、由694个大中型建设项目组成的工业建设,建立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发展部分集体所有制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以建立对农业和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基本上把资本主义工商业分别纳入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以建立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一五”计划时期,我国对个体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基本完成。计划所规定的各项建设任务,主要依靠我国人民的力量,加上当时苏联等国家的大力援助,到1957年底胜利完成,使我国建立起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
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基本确定。在整个国民收入中,国营经济、合作经济和公私合营经济所占比重由1952年的21.3%上升到92.9%;建成了一大批重要工程,五年内完成基本建设投资总额550亿元,新增固定资产460.5亿元,相当于1952年底全国拥有的固定资产总值的1.9倍。595个大中型工程建成投产,初步铺开我国工业布局的骨架;工业总产值比1952年增长128.6%,五年合计钢产量1656万吨,等于旧中国从1900年到1948年49年问钢的总产量760万吨的218%,煤产量达到1.31亿吨,比1952年增长98%;产业结构发生新的变化,在工业总产值中,工业产值所占比重由1949年的30%提高到56.5%,重工业的比重由26.4%提高到48.4%。
1957年粮食产量达到3901亿斤,棉花产量达到3280万担,都超额完成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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