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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大病救助申请

最佳回答2022-10-21

如何办理大病救助申请

法律分析:大病救助申请流程如下:1、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2、向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大病医疗救助申请;3、提交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4、符合条件的,发放救助款。大病医保报销比例:1、累计金额在1.2万元以上3万元(含)以下部分赔付 55%;2、3万元以上 10万元(含)以下部分赔付65%;3、10万元以上部分赔付7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不低于30万元。

注意事项:在计算大病保险个人累计负担额度时,不扣除贫困患者当年享受的医疗救助额度。

对经基本医保报销和大病保险赔付后个人负担仍然过重的患者、精准扶贫对象和无钱弃医贫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实施有效保障和精准帮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如何申请大病救助

大病救助申请流程如下:(1)申请:申请人通过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或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家庭经济状况、医疗诊断证明、病历复印件、各种医疗报销凭证、医疗费用收据、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城乡低保复印件、家庭收入状况证明。(2)审查:村(居)委会或相关单位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属实的,予以张榜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社会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和民政局审批。

(3)审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民政局应对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进行逐项审批,确认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及时签署审批意见。(4)审核和备案: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管委会对批准的医疗救助对象进行汇总,报市民政局审核备案,市财政局进行抽查和审核,作为发放医疗救助款项的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大病救助该如何申请

大病救助该如何申请 大病救助该如何申请,在现实生活中,老百姓得了重大疾病想要治疗的话,那么就需要筹集昂贵的治疗资金,但这是普通人家难以筹齐的,下面为大家分享大病救助该如何申请。 大病救助该如何申请1 一、大病救助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到村(社区)申领《大病救助审批表》;参保人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同时附上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原件材料。

每一笔住院费用只能用于一次救助申请;参保人将《大病救助审批表》、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送村(社区)核实并签署意见;村(社区)报送镇(街道)核实并签署意见。

镇(街道)送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经调查、审核、集体讨论,初步拟定救助对象名单;对拟救助对象的有关情况向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根据公示结果,决定救助对象名单,并通过镇(街道)发放救助款。 大病救助的核批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月和7月全年两次。 二、大病救助的申请材料 个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 (1)医疗救助申请书; (2)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 (3)农村(城镇)低保证复印件; (4)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 (5)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6)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 村(居)委会应当: (1)调查核实; (2)组织村(居)民代表评议; (3)符合条件的村(居)公示; (4)对不符合条件的返回申请人。

镇社会救助办应当: (1)调查核实; (2)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 (3)不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并书面告知不符合条件的原因。 区民政局 (1)复核审批; (2)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公示; (3)不符合条件的'逐级返回。经核实审查通过之后,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对象发放救助金 。

三、大病救助的相关规定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大病救助的参保人到村(社区)申领大病救助审批表并进行填写,同时附上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原件材料等。 大病救助该如何申请2 1、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 2、向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大病医疗救助申请; 3、提交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 4、符合条件的,发放救助款。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首先需满足大病救助申请条件: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孤残儿童等; 满足条件后向当地所在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按要求填写《大病医疗患者申请表》内容,同时准备好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等; 当地居委会街道申请后将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实并提交审核意见进行民主评议,待民主评议出来后公示3天。 待相关市、区民政部门都审批通过后,对于符合大病补助条件的人员将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统一印制大病医疗补助证。 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应当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

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进行复核。申请人、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配合、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大病救助该如何申请3 一、大病怎么申请政府救助 1、申请享受大病医疗救助的对象首先需要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好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 2、乡镇人民政府对村居委会上报的申请表和有关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上报市民政局审批; 3、市民政局对乡镇上报的有关材料进行复审核实,并及时签署审批意见。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家庭批准其享受医疗救助。

4、经公示10日后未接到群众异议的申请人,承办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按审批核准额向申请者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支付救助金。 二、大病救助申请条件是什么 要想申请大病救助,首先你得需要满足以下这些条件: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政府供养的孤残儿童;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 以上救助对象需要具有本地户口,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在指定医疗机构就治,且经过医疗保险报销的。

在满足了这些条件以后,由户主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申请相关救助。 三、申请大病救助会查银行存款吗 可能会查,民政要查一个人的存款,也是需要公检法部门的同意,然后就可以去银行查了。根据相关规定,申请或者已获得社会救助的家庭,应当按照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申请或者已获得社会救助家庭的请求、委托,可以通过户籍管理、税务、社会保险、不动产登记、工商登记、住房公积金管理、车船管理等单位和银行、保险,代为查询、核对其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有关单位和金融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如何申请大病救助?

申请大病救助流程如下:1、个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2、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以及经济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组织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3、经评议后,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村(居)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4、公示无异议,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其他材料一并报镇民政所;5、镇民政所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和其他材料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6、县(市、区)民政部门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市民政局通知申请人领取救助款。

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会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第四条 加强医疗保障各项制度的衔接 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间的互补联动,明确分工,细化措施,在政策制定、待遇支付、管理服务等方面做好衔接,努力实现大病患者应保尽保。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覆盖职工、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有机衔接、政策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推动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保障向大病保险平稳过渡。建立大病信息通报制度,支持商业健康保险信息系统与基本医保、医疗机构信息系统进行必要的信息共享。

大病保险承办机构要及时掌握大病患者医疗费用和基本医保支付情况,加强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经办服务的衔接,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确保群众方便、及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对经大病保险支付后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患者,民政等部门要及时落实相关救助政策。

大病救助怎么申请

大病救助是针对患有重大疾病给家庭造成经济压力和困难的城乡居民给予资金补助、医疗优惠的一项政策优惠。申请大病医疗的方式如下:1、首先需满足大病救助申请条件: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孤残儿童等;2、满足条件后向当地所在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按要求填写《大病医疗患者申请表》内容,同时准备好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等;3、当地居委会街道申请后将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实并提交审核意见进行民主评议,待民主评议出来后公示3天。

4、待相关市、区民政部门都审批通过后,对于符合大病补助条件的人员将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统一印制大病医疗补助证。

怎样申请大病救助

申请大病救助程序如下:1、向村委会或居委会申请;2、经过审查后公布之后交各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批,确认符合条件的即可签署批准;3、汇总到民政局备案。至于申请环节,申请人要通过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或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家庭经济状况、医疗诊断书、病史病历资料复印件、各种医疗报销凭证、医疗费用收据、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户口本复印件、城乡低保五保证复印件、家庭收入状况证明等材料。

具体的规范性文件依据为国家出台的低保补助政策。

村或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应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申请人家庭收入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意见提交村或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经村或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由村或居民代表会议提出民主评议意见,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村或居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 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二)特困供养人员;(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第二十九条  医疗救助采取下列方式:(一)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二)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补助。

医疗救助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情况确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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