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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公积金账号怎么查询?苏州住房公积金怎么查询

最佳回答2022-12-22

目前大家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来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1、网站查询:用户登录当地公积金中心官网,注册一个账户后即可查询当前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2、短信查询:开通了短信提醒的用户,每月成功缴纳公积金后,会收到公积金中心发来的缴存余额情况短信。3、柜台查询:直接前往当地公积金中心即可办理余额查询业务。4、电话查询:拨打住房公积金热线,按照语音提示输入身份证号后借款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苏州公积金账号怎么查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缴存标准:

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采用固定金额档次。

最低从500元开始,每500元一档,最高不超过5000元。由自由职业者根据自身经济状况自主选择。

缴存时间:自由职业者采用委托银行按月扣缴方式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划转时间为每月10日,遇节假日顺延。当月10日未能划款成功的,20日再补划款。同时保留柜面渠道,自由职业者也可通过指定银行网点办理缴存。

补缴预缴:

自由职业者可以补缴或预缴公积金 ,  补缴公积金的,最早不能早于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或者实施细则发布之月。预缴公积金的,最长不得超过当前公积金结算年度(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苏州公积金账号怎么查询

苏州公积金半年了还是封存可能有以下几种原因:

1.单位破产、撤销或解散;

2.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停止或暂停发放工资,暂时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单位应到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

3.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无接收单位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应实行集中封存管理。职工需要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应办理住房公积金启封手续。

苏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账号怎么查询

苏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账号查询方法:
一.实时查询。可以查到最新数据
1.网站查询:可通过公积金网上个人业务系统进行查询。


3.建行龙卡查询。
二.准实时查询。每月初更新到上月数据。电话查询:16822888(只有公积金缴存帐户信息)短信:发送公积金帐号至1062158861(移动)样例:gjjxxxxxxxxxx(只有公积金缴存帐户信息)说明:公积金帐号已升至10位,原有的9位数的卡号请在首位补充“0”,新的卡号格式为xxxxxxxxxx-x的,后面的“-x”不要输入。

[苏州公积金查询数据由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苏州住房公积金电话查询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512-65111288),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信息(余额和明细),同时还可以咨询公积金贷款、提取等政策。扩展资料:住房公积金的性质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特点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苏州住房公积金怎么查询


1.“苏州公积金”公众号查询微信搜索“苏州公积金”公众号,然后点击进入并关注;然后点击进入,在公众号下方的菜单栏中点击“公共服务”;然后点击进入,在页面中找到并点击“网点查询”;然后点击进入,选择区域;然后选择业务办理类型;然后点击进入,即可查询该网点的上班时间和电话。
2.“苏州市公积金”官网查询搜索打开“苏州市公积金”官网(http://gjj.suzhou.gov.cn/szgjj/slwd/nav_xjzl.shtml),打开进入首页,在便民服务下面找到并点击受理网点,然后进入,即可查询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点,包括上班时间和电话。

公积金管委会委员由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和监察、建设、财政、人民银行、审计、房管、社保、工商联、工会、院校等有关部门(组织)负责人、专家以及企业基层工会负责人组成。公积金管委会实行定期会议制度,按照科学、民主原则行使职能。拓展资料: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它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长期性的特点,主要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房或交纳房租。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苏州公积金怎么查询

苏州公积金可以拨打12329查询;或者使用本人身份证号或者公积金账号在网上查询 住房公积金 金额;还可以携带身份证、公积金卡前往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苏州公积金编号怎么查询?


一.住房公积金编号怎么查询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击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账号(身份证或公积金卡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登录成功后,进入的是网银欢迎页面,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根据自己需要选择需要查询的“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和“查询还款计划表”。

拨打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查询:拨打公积金热线,根据提示点击自助查询,点击账户查询输入公积金帐号和密码即可。
二.住房公积金领取需要什么手续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苏州公积金账户如何查询

住房公积金查询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柜台或触摸屏查询机查询;可直接在触摸屏查询机中,输入公积金账号和签证号,输入验证码后点“查询”即可查出状态及余额;
二.持公积金联名卡到开户银行的经办网点查询;
三.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声讯电话查询:首先拨通当地公积金电话语音查询电话,按照提示输入单位账号,然后输入个人账号后可以查询。而声讯电话另一种方式是短信查询,但短信查询在目前公积金的操作中普及率比较低,一般是输入公积金个人账号或身份证号到指定的服务号码,然后对方自动以短信息回复,而且不少地方还会出现延迟的现象,如今天缴存一笔公积金,可能要过几天才能查到。

打开网站后找到个人登录处点击,然后输入公积金账号和签证号,输入验证码后点“查询”即可查出状态及余额;
五.公积金磁卡查询:磁卡一般指的是公积金卡。缴存人可免费开通“住房公积金e通”,免费开通住房公积金手机短信提醒功能,提供缴存人还贷提醒、缴存查询、政策调整等服务。

苏州园区公积金怎么查询

法律分析:园区住房公积金查询方法:
1.持卡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查询机上查询,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华路2号国际大厦11楼;
2.拨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电话:0512-62888222查询;
3.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sipspf.org.cn/publish/main/index.htm查询。住房公积金的意思是由城镇用人单位与在职的职工共同进行缴存的一种住房储蓄金。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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