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劳动是什么?如何理解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
私人劳动是: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中,生产商品的劳动所具有的私人性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存在的两个基本经济条件是社会分工和生产资料私有制。生产资料私有制使商品生产成为私人的事情,生产商品的劳动便直接成为私人劳动; 社会分工使商品生产者各自专门从事某一种生产,并且是为他人的需要而生产。

私人劳动是指劳动具有私人性质,因为在私有制的条件下,生产商品者占有生产资料,生产多少,怎么生产以及如何分配都是他私人的事。社会劳动是指劳动具有社会性质,在社会分工条件下,生产者生产的产品不是供给自己消费的。他是为他人和社会需要而生产的,社会总劳动的组成部分.私人劳动只有转化为社会劳动,才能实现它的价值。举个例子,比如说做包子,A一个小时做十个,B一个小时做1个,那么,如果不交换,两者的价值就没有办法衡量。因为光看劳动时间,是B每个包子花了更多时间的。所以,我们认为,不进行交换,私人劳动没有办法转化为社会劳动,蕴含在劳动商品中的价值没有办法衡量,所以我们认为就没有价值。
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定义分别是什么?
私人劳动,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中生产商品的劳动所具有的私人性质。在私有制商品经济中,商品生产是生产者私人的事,生产什么、如何生产,都由生产者自己决定,产品归生产者私人占有和支配,耗费在商品生产上的劳动,直接表现为私人劳动。
社会劳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中生产商品的劳动所具有的社会性质。与“私人劳动”是一对矛盾。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劳动产品直接表现为私人劳动;但社会分工又使商品生产者互相依赖,商品不是用来满足生产者的需要而是用来交换,并在商品出售后才表现为社会劳动。从哲学高度看,劳动是主体、客体和意义的内涵集成体。劳动,通常是指能够对外输出劳动量或劳动价值的人类运动,劳动是人维持自我 生存和自我发展的唯一手段。按照传统的劳动分类理论,劳动可分为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两大类。 劳动是人类运动的一种 特殊形式。
在商品生产体系中,劳动是 劳动力的支出和使用。马克思给我们下了这样的定义:“劳动力的使用就是劳动本身。劳动力的买者消费劳动力,就是叫劳动力的卖者劳动。
如何理解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
1.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是商品经济内在各种矛盾的根源,如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对立,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对立。2.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决定了商品经济发展的全过程。
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含义及其矛盾:1.私人劳动是指生产资料归不同利益主体所有,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私人性质,是商品生产者按照私人的打算和私人利益进行的劳动,它是由生产资料私有制决定的。2.社会劳动是指社会分工决定了劳动具有社会性质,是社会总劳动的有机构成部分。3.二者的矛盾表现为直接的私人劳动和间接的社会劳动之间的矛盾,社会劳动要求劳动产品在数量和品种上满足社会的需要,而私人劳动使得这种需要不可能实现,这就是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政治经济学中社会劳动和私人劳动的概念是什么?
简单说就是每一个劳动者在生产产品时都要付出一定的体力和脑力,这就是私人劳动。但在商品经济社会中,每一个劳动者的劳动都要被社会承认,就需要把产品卖出去,售出产品的劳动就是社会劳动。
这二人的私人劳动不同,但社会劳动相同。什么是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两者有什么矛盾?
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决定了商品经济的本质及其发展过程。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是商品经济中所有其他矛盾的基础。
简介中共十三大指出:中国仍然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继续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私营经济是存在雇佣劳动关系的经济成分,但却是公有制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必须尽快制定有关私营经济的政策和法律,保护它们的合法利益,加强对它们的引导、监督和管理。这意味着私营经济尽管还带有雇佣劳动的属性,但已被视为公有制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
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关系
私有制商品经济条件下生产商品的劳动所具有的私人性质和社会性质。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以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归私人所有和社会分工的存在为条件。
因此,私有制条件下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私人性,是私人劳动。另一方面,商品经济建立在社会分工的基础上,商品生产者只生产某一种产品,以至某一种产品的一部分,他们的劳动是互相联系、互相依赖的。私人劳动的总和形成社会总劳动。每个商品生产者的私人劳动都构成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因此,私人劳动又具有社会性,是社会劳动。私人劳动有二重的社会性:一方面是劳动的社会有用性,应该是对社会有用的劳动,能满足社会的一定需要,是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是社会分工体系的一部分。另一方面是劳动的社会均等性,生产者对别人有用的私人劳动能够同任何另一种对他有用的私人劳动进行等价交换、从而相等时,他的私人劳动才能满足生产者本人的多方面需要。生产商品的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是矛盾的。
生产商品的劳动虽然具有社会性,是社会劳动,但它在生产过程中却直接是私人劳动,这种劳动最后能不能转化为社会劳动,能不能构成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并不取决于他本人,而取决于别的商品生产者对其劳动的需要,即取决于社会,这就是矛盾。具体地说,社会分工是一个自然形成的生产机体,它的纤维在商品生产者的背后交织在一起,而且在继续不断地交织下去。他的劳动可能继续是社会分工的一部分,可能是社会分工发展所需要的,但也可能已经全部地和部分地被另一种劳动所排挤。
然而,在私有制的条件下,由于生产是在竞争和无政府状态之下进行的,商品生产者在直接生产过程中是无法确切地知道和估计社会对各种劳动的需要的。因此,私人劳动要符合社会的需要,构成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就不能不带有盲目性和偶然性,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之间也就不能不存在着矛盾。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在生产过程中已经存在,但只有在商品交换过程中才能表现出来。
这是因为商品生产者只有通过交换劳动产品才发生社会关系,只有通过商品交换才证实私人劳动在事实上为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所以,商品交换既是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的表现过程,又是它的解决过程。如果私人生产的商品全部都能在市场上卖出去,证明商品的使用价值在质上和量上都符合社会的需要,有社会使用价值,从而私人劳动的社会有用性就实现了;如果不仅商品全部能卖出去,而且他所生产的商品换回了同等的价值量,那末他的私人劳动的社会均等性也实现了。因此,商品交换的成功意味着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矛盾的解决。
反之,如果商品卖不出去,私人劳动的全部或一部分得不到社会的承认,矛盾就没有解决或者没有完全得到解决。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反映了私有制商品经济的本质。同时,商品经济的其他一切矛盾,如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矛盾、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矛盾、个别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矛盾等等,都在这一个矛盾的基础上产生出来并受它的制约。这些矛盾的存在和作用决定着商品经济的长处和短处,决定着商品生产者的命运。
所以说,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又是私有制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在资本主义的商品经济中,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发展为生产社会化与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形式之间的矛盾。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是简单商品生产的基本矛盾[Time] 来源: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是简单商品生产的基本矛盾 在私有制条件下,商品所包含的一系列矛盾,如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矛盾,等等,都是由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生产的基本矛盾即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所决定的。简单商品生产是单纯为交换而进行的商品生产。
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是简单商品生产的基本矛盾。这是因为,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是以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和社会分工为存在条件的。一方面,在私有制条件下,生产资料和劳动力都属于私人所有,他们生产的产品的数量以及品种等,完全由自己决定,劳动产品也归生产者自己占有和支配,或者说,商品生产者都是独立的生产者,他们要生产什么,怎样进行生产,生产多少,完全是他们个人的私事。
因此,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私人性质,是私人劳动。另一方面,由于社会分工,商品生产者之间又互相联系、互相依存,各个商品生产者客观上都要为满足他人和社会的需要而进行生产。因此,他们的劳动又都是社会劳动的组成部分。
这样,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社会的性质,是社会劳动。对此,马克思指出,当劳动产品转化为商品后,“从那时起,生产者的私人劳动真正取得了二重的社会性质。一方面,生产者的私人劳动必须作为一定的有用劳动来满足一定的社会需要,从而证明它们是总劳动的一部分,是自然形成的社会分工体系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只有在每一种特殊的有用的私人劳动可以同任何另一种有用的私人劳动相交换从而相等时,生产者的私人劳动才能满足生产者本人的多种需要。
完全不同的劳动所以能够相等,只是因为它们的实际差别已被抽去,它们已被化成它们作为人类劳动力的耗费、作为抽象的人类劳动所具有的共同性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90页)私有制条件下,商品生产者私人劳动所具有的这二重性质,表现为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二重性。生产商品的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是统一的,同时也是对立的。
其矛盾性表现在:作为私人劳动,一切生产活动都属于生产者个人的私事,但作为社会劳动,他的产品必须能够满足一定的社会需要,他的私人劳动才能转化为社会劳动。而商品生产者的劳动直接表现出来的是它的私人性,并不是它的社会性,他的私人劳动能否为社会所承认,即能否转化为社会劳动,他自己并不能决定,于是就形成了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这一矛盾的解决,只有通过商品的交换才能实现。当他的产品在市场上顺利地实现了交换之后,他的私人劳动也就成了社会劳动的一部分,他的具体劳动所创造的使用价值才是社会需要的,他的抽象劳动所形成的价值才能实现。
如果他的劳动产品在市场上没有卖出去,那就表明,尽管他是为社会生产的,但事实上,社会并不需要他的产品,那么他的产品的价值也就不能实现,他的私人劳动便不能得到社会的承认,结果也就不能转化为社会劳动,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也就得不到解决。在私有制条件下的商品生产,是在竞争和生产的无政府状况下盲目进行的,从而使商品的供求经常脱节。同时,由于分工的进一步发展,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也会日益加剧。
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简单商品生产的基本矛盾。正是这一矛盾,决定着简单商品生产的本质及其发展过程、结果,决定着。
为什么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是 矛盾的
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是简单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它是所有商品内在矛盾的根源.一:私人劳动是指劳动具有私人性质.因为在私有制的条件下..生产商品者占有生产资料.生产多少.怎么生产以及如何分配都是他私人的事.社会矛盾是指劳动具有社会性质.在社会分工条件下.生产者生产的产品不是供给自己消费的.他是为他人和社会需要而生产的..是社会总劳动的组成部分..要解决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也就是说私人劳动要被社会所承认和接受..可想而知就必须通过商品交换.而如果交换不成功也就是制造商品的的具体劳动得不到社会的承认..这就使得抽象劳动不能实现其价值..这就成了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矛盾.而劳动二重性有决定商品二因素.有形成了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还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生产者的私人劳动的个别劳动时间高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会让生产者在竞争中处于不利位置.甚至破产.这显然又形成了个别劳动时间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矛盾.归根结底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矛盾.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个别劳动时间和社会必要劳动的矛盾都根源与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二: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又决定着私有制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发展的全过程..随着社会分工和私有制的发展.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也随之发展.并且推动了简单商品经济的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是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的进一步发展为社会化大生产和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进而推进简单商品经济发展为资本主义商品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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