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窗受理存在哪些问题?实行“一窗式”管理后
一窗受理存在的问题:
(一)对“一窗受理”的认知认识不到位。“一窗受理”服务模式是个新生事物,它不是简单意义上的政务服务形式的改变,而是政务服务理念和审管分离的一次重大变革,它是以企业群众满意度为出发点,重组现行的流程,通过简化程序、下放权力、职能前移,尽可能实现政务服务中心“一厅对外”、“一窗办结”,从而达到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办事效率,强化政务服务,完善审批服务流程控管的目标。然而从各级领导和部门工作人员,对于“一窗受理”这种撼动传统的改革创新不了解,没有真正去认识和思考这一改革对今后政务服务工作的影响和改善,只是本着完成上级目标任务来对待此项工作。
(二)事项梳理、流程再造前期准备工作不细致。自2018年全省开展“三级四同“政务服务事项的梳理,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颗粒化管理,但由于省一级部门在梳理过程中口径上存在不一致造成事项目录不准,后期在县级事项梳理过程中,各种资料和要素也是来自于不同部门,上报信息质量不高,导致三级四同事项库中的事项不准确,一些事项所属部门不清楚,一些已取消或都无权限的事项依然保留在系统当中,据此省上去年给我县下达的607项政务服务事项的任务不准,为此后的工作开展带来极大的不便,也造成了很多的隐患。

(三)前后台高度融合困难较多。“一窗受理”服务模式在实际运行中,由于部分部门和干部认识上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推行的积极性不高;在操作上受能力、水平的制约,效率较低;受理和审批之间缺乏健全的协调运行机制,不时出现工作衔接不及时,造成工作脱节现象。
(四)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素质水平参差不齐。“一窗式”服务,使窗口工作人员由原先的“一岗一责”变为“一岗多岗,这就需要窗口人员对自己所属整个区域的业务都要掌握,需要“全科受理员”窗口人员除了提供优质的服务外还要具备良好、扎实的业务能力。但“全科受理员”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养成,各种领域的“一窗通办”,实践培训时间需1个月至6个月不等的时间,但是目前不能保障充分的培训,窗口人员就匆匆上岗工作,加之窗口工作人员大部分都是临聘人员,待遇低,人员流动性大极不稳定,很有可能刚刚学会一个域的业务就辞职,窗口人员始终不能固定,不能完全掌握业务,他们的业务素质无法满足如此复杂、繁重的工作。
窗口服务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有
1.窗口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问题。整改措施:(1)加强全体工作人员业务理论学习,重点掌握行政许可、服务型窗口建设知识,增强理论素质和工作能力。
2.窗口行政审批改革需进一步深化的问题。整改措施:(1)结合当前服务窗口和单位职能的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工作调研,深入探讨当前进一步深化窗口行政审批工作。(2)转变工作职能,不断建全的完善行政许可审批机制,切实做好行政审批工作。
3.审批与服务界定不清的问题。整改措施:(1)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全面梳理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从业务受理、材料审查、勘察验收、领导签发直到发放批件各个环节,逐项制定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的内部办理工作流程,作为每个办理事项必须遵循的规范。(2)牢固树立服务理念,以服务相对人和群众满意为标准,注重细微服务,开展延伸服务,强化政务公开,完善监督机制,塑造阳光诚信服务品牌,开展标准化窗口创建和主动联系企业反馈意见活动,搭建软环境建设优质平台。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规定》第三条 窗口单位接待和服务群众,必须坚持依法、公开、公正,便民、利民和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实行“一窗式”管理后,纳税人在办理申报时应注意的问题
纳税人应在当月月底以前完成本月抵扣联的认证,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须带齐本月报税时所需的一切资料。在申报前须先报税,后申报。
税务机关在受理申报时,将对认证和报税的数据与申报表及附表中的进销项数据进行稽核比对。对数据比对异常的,将向纳税人反馈相应信息,由纳税人对异常原因进行核实后处理。基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观念不统一。由于市场监管部门运行时间不长,工商、质监原有的文化观念、价值体系、道德规范等已形成了传统习惯,各自独有的管理模式和组织文化相互之间尚未兼容,导致了部分干部思想上“貌合神离”,以“大市场、大监管、大执法”为核心的统一市场监管理念还未深入人心,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不够强。
(三)执法程序不一致。目前,原工商、质监部门以各自名义实施行政处罚,办案程序、法律文书、办案系统没有统一标准,造成了执法尺度不统一,未能有效发挥综合执法效能。并且,部分执法程序不完善(如企业登记中撤销登记程序,截至目前为止工商总局还未出台相应撤销登记的程序及文书),导致基层综合执法人员只能凭经验、借鉴行政处罚程序及文书、自己修订创新相关文书来使用,导致各局之间程序千差万别,文书种类多种多样,规范性欠缺。
(四)信息化系统不统一。机构实现合并,但相关部门内部职能如登记注册、案件查办、信用监管、公文处理等业务软件互融性不强,案件信息、质量信息未能实现全面共享。合并后的市场监管局,工商办公系统、综合业务系统等均在内网运行,与质监等部门系统软件无法实现互联互通。
在省市区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中,由于相关企业登记平台在市局,不能与政务大厅实现互联互通,导致部门企业登记一直没有被纳入全区“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单独游离在外。
(五)执法主体地位不明确。市场监管局成立以后,监管执法任务增多,办案领域拓宽,但相应的法律法规没有及时废改立,导致其执法主体地位尚未法定化,职责边界模糊,基层工作人员在主体身份、执法程序等方面于法无据,在颁发执照、监管执法等具体工作中处于被动,存在较大职业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第九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单一窗口金融服务受理失败的原因
金融系统问题。根据单一窗口金融服务官方网站查询得知, 单一窗口金融服务受理失败的原因是因金融系统问题。
现在政府办公,所谓“一窗办结”是怎么实现的呢?
“一窗办结”的实施,与其说是一项改革措施,不如说是一项实实在在的便民服务措施。所谓的“一窗办结”,也就是老百姓需要办事,只要通过一个窗口,就能够办理完原先需要多部门去办理的事。
在办理不动产证时,当事人只要携带好相关证明证件,可以在这一窗口统一办理,在他们受理后,基本能在两小时后就可取得不动产证。这就是所谓的“一窗办结”。也正是因为本人在半年前刚办理过这不动产证,因此感受较深,确实为有需要的民众提供了很大的方便,且办事效力也明显提高。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纳税申报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定期就计算缴纳税款的有关事项向税务机关提出的书面报告,是税收征收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向税务机关办理的纳税手续,也是基层税务机关办理征收业务,核实应征税款,开具纳税凭证的一项必要制度。纳税申报管理是税务管理的重要环节,是税收征管的重要内容。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基层税务部门对纳税申报疏于管理或管理不到位,影响了征管质量的提高和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一.目前纳税申报存在的问题
1. 纳税人纳税申报意识不强。纳税申报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应申报而未申报、超过纳税期限申报、进行虚假申报。
2.税务人员无法掌握纳税申报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现在对一般纳税人进行一窗式管理,每逢征收期,税务机关受理的申报量很大,税务人员往往就申报表中纳税人填列的数据进行录机,而票表稽核人员也只是对申报表中各项目本身的逻辑关系进行表面层次的审核,而纳税申报尤其是零申报是否准确真实,仅靠这种审核是无法发现的。
3.由于申报方式的多元化,一些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在录入申报时不认真或操作技术生疏,造成申报数据错误,影响了申报数据准确性及对申报数据的管理。
4.纳税申报手续繁琐。
在现行申报制度中,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的申报材料,一税一表,税种多,报表就多,单是增值税申报表就达5份之多,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更是一个主表9个附表,纳税人填写起来十分繁琐,征收人员申报录入审查效率也受到了影响。
5.受理申报没有受理人签字盖章,纳税人是否进行了申报说不清楚。邮寄申报以邮局的挂号收条为准,但信封里放了几张报表也说不清楚。
法律责任难界定。
6.申报表填写不完整,该填的很多项目不填,尤其是零申报企业。如法人负责人、填表人的签字,所属的日期等。
申报表用章不一,应该盖公章,但许多单位盖财务章,财务人员虽然也有难处,比如盖公章的手续较麻烦或者公章不在当地等,但一旦出现问题可以影响较大。
二.纳税申报管理存在的问题
1.是申报管理流于形式。少数税务人员对纳税申报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片面地认为只要录完申报表或完成税收任务就行了,或者是为了税收预测的准确率,当期需要入库多少税款,就让纳税人申报多少税款,违背了应收尽收的征收原则。
2.对不依法进行纳税申报的纳税人,不处罚或处罚不当。
表现在①对逾期不申报的纳税人,不及时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处以罚款,而是简单地通过电话催要。或是为了省事,也就不处罚了,将依法治税当作顺水人情。②、对纳税人纳税申报中的违法行为处罚弹性过大。新《征管法》中第六十二条中明确规定,纳税人未按照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文中对过期几天,处罚多少钱,这个罚款尺度没有标准,对于税务所只给了一个处罚上限(二千元),就造成在实际工作中处罚的弹性。③、对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进行虚假申报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往往只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极少进行处罚。
3.对申报资料分析利用不够。由于税务所职能设置的原因,征收所收取纳税人申报表,而稽查所进行日常检查,由税务所提供案源。
纳税人的纳税申报及附报的财务报表等资料,蕴含很多对税收征管、稽查有价值的信息,但一些税务人员只是应付差事,不认真加以分析利用,没能提供更有价值的案源,浪费了人力、物力和财力,同时也使一些偷税问题、违章行为不能及时有效地得到处理和纠正。
4.对申报资料虽然及时汇总、整理,但流于为归档而归档。少数基层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的各种 申报资料虽然明确专人汇总、整理,但是由于税务人员对档案标准的学习和理解不同及个人责任心等问题,造成资料分散甚至流失,给征管、稽查工作带来隐患。
由于种种原因不及时将申报数据输入微机,影响了征管信息系统的有效运行。 申报系统的日期可以随意更改,在非征期内可以更改成申报日期,为过期申报录入提供了可乘之机,削弱了税收征管法的公平和严肃性。
三.建议及措施
1.加强依法纳税的`宣传、教育。
应通过搞展览、办咨询、开讲座、编教材等形式,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体大张旗鼓地开展税法宣传活动,使税收法制观念逐步深入人心,提高公民依法纳税意识,同时对如实申报的企业给予宣传和鼓励。营造诚信纳税,依法治税的良好社会氛围。
2.要建立分类管理制度。可按申报方式即上门申报、邮寄申报、网上申报进行分类;也可按正常户、非正常户、失踪户等类型进行分类。
不同的类型,申报管理的方法和要求不同;现行的征管信息系统基本具备自动划分各种类型的功能,要充分发挥微机在申报管理中的作用,及时将申报内容录入微机,通过征管信息系统产生申报户、未申报户、非正常户、失踪户等分类报表,税务人员可据此按照不同性质、不同情况及时分别作出处理。 第三,要严格依法管理。一要严把申报期限关,凡逾期未办理纳税申报或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及时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并依照新《税收征管法》进行处罚;对纳税人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的,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二要严把申报资料关,对虽按期办理申报但未按税务机关要求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纳税资料的,及时纠正。 第四,要注重申报内容的分析,提高申报资料的综合利用率。对纳税申报不能一收了之,应作全面系统的分析审核,如申报表项目、数字填写是否完整齐全,适用税目、税率是否正确,税款计算是否准确,纳税申报表的数字与财务报表数字之间是否存在矛盾和差异,与上期、上年同期的申报数对比是否存在较大差异,与日常掌握的纳税人情况是否有重大出入等等。对审核分析中发现的疑点问题应区别情况作出处理,或听取纳税人的解释,或核定调整应纳税额,或通知纳税人补申报,为提供有价值的案源准备好第一手材料。
第五,要加大对申报管理工作的考核力度。申报管理工作的考核不仅要注重量化考核(申报率),更要强化申报管理质量的考核,要明确受理纳税申报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明确工作要求和相应责任。考核过程中要抽取纳税人的申报资料,审查申报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要认真检查逾期未申报户的处理情况,申报资料的整理、汇总、归档及分析利用情况等,通过严格的考核促进申报管理工作质量的提高。
第
六.以计算机为依托,加快税务征管信息化建设。提高对税务信息的分析、处理能力,充分利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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