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所有制是什么意思?社会主义所有制是什么
社会所有制的意思是:国家所有制是公有制的低级形式,在它产生的第一天起就孕育着一个基本矛盾即工人及劳动者同生产资料相分离;社会所有制是公有制的高级形式,生产资料既不属于任何人,也不属于任何团体,而是属于全体劳动者,属于整个社会;社会发展的基本目标是: 使社会逐步转变为真正的生产者联合体——社会所有制。1950年6月,南斯拉夫将企业直接交给劳动集体管理,使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直接相结合,从而变生产资料国家所有制为社会所有制。

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是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一个基本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所以取得辉煌的历史性成就,其根本原因也正在于创造性地坚持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就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能丢,丢了就不是社会主义。”因此,科学回答科学社会主义究竟有哪些基本原则,这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而且是一个重大的实践问题,更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不仅是关系能否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问题,而且直接关系整个世界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只有首先科学地回答科学社会主义有哪些基本原则,才能进一步科学地说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怎样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
国家所有制与社会所有制的区别?
国家所有制是社会所有制的实现形式.这是个社会主义改革问题,我记得以前看过,南斯拉夫改革是走适合自己国情的社会主义道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革借鉴了南斯拉夫改革的经验,虽然他们的改革失败了。南斯拉夫解放后,一开始按照苏联模式进行工业国有化、国家工业化,并且继续在土地改革的基础上按照苏联集体农庄的模式建立农民劳动合作社。
后来爆发的情报门事件,两国关系恶化,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国家对南斯拉夫封锁。这时候苏联高度集中模式不能带动本国经济发展,于是南斯拉夫对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进行了重大的改革,逐步走向经济上和政治上的权力下放、民主化和非集中化,向地方自治和社会自治方向发展,将联邦权力逐步分散到各共和国(自治省和自治地区)和企业中去。这个改革带来了生产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在民主制度建设上,南斯拉夫也实行了党政分开、限制兼职、领导干部任期制等进步措施,这对苏联模式来说是进步,但是民主上的高度自由化最后导致国家改制,分裂。这是我们要有所警惕的。匈牙利社会主义改革,对政治经济体制进行了局部改革和调整。比如改善党的领导,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法制,稳定政治局势,放慢重工业的发展速度,优先发展农业和轻工业,调整农业政策等等。同南斯拉夫相比,权力还是相对集中,只是缓和了行业矛盾等等。
我个人觉得国家所有制,社会所有制以及社会主义所有制可以看成国家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度和社会主义所有制之间的关系。社会主义所有制度包括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国家所有制主要是中央控权,集体所有制主要是地方控权。从我们国家来说,任何偏废国家所有制还是集体所有制,都是不行的,应该两者兼之。
你看问题很仔细,有比对性,懂提问,看来你对历史很感兴趣,这对你高考和以后的生活很有帮助,不知道你注意到了没有,在语文中的许多文言文在中国通史中都有,这样,比别人多熟悉了。而且在作文中适当地引一些历史故事,对分数的提高很有帮助。
社会主义所有制是什么
社会主义所有制是一个不明确的概念。因为社会主义这个词,其内含有多种解释,故而有不同的所有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则不同,它建立在低生产力的基础上,其经济基础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加私有制,或曰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实际上,这种所有制模式,和资本主义是一样的。因为现代资本主义也是私有制加公有制为经济基础的,现在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都存在公有制经济,只是比重不同。社会主义所有制是什么?这个问题问得不明确,应该是:马克思定义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是什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有制是什么?这样问,就好回答。社会所有制
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自治制度 在社会主义国家中,最先摆脱苏联社会主义建设模式的是南斯拉夫。她推行社会自治制度。
南斯拉夫的改革尝试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具有独创性,在相当一个时期内它曾受得国际共运中的普遍的攻击, 说它是在“搞修正主义” 、“脱离社会主义轨道”。[1] 在南斯拉夫的工人自治阶段的主要措施是: ①1950年6月26日通过<<工人自治法>>,工矿企业由工人委员会管理, 生产资料国有制改为社会所有制; ②1951年通过<<国民经济管理法>>, 将指令性计划改为指导性计划, 国家不再规定积累和基金的比率, 实行利润分红制, 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计划要求自订计划、自由经营和自负盈亏,1953年宣布废除行政和经济手段的双重价格制; ③扩大企业的财权和自主权, 扩大地方的主权。这一阶段的改革重点是权力下放, 工厂交由工人管理。1953年联邦议会通过新宪法, 确认自治原则是社会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基础, 把工人自治扩大到国民经济和文教卫生的所有部门。在农村, 南共六大决定放弃苏联社会主义改造模式, 1953年3月, 法令宣布农民可以自由退社和解散合作社。[2]到1960年, 南斯拉夫的合作社只剩100多个, 政府加强国有农场的建设,并把它办成农工联合企业。工人自治制度对于打破旧有的高中集中体制的弊端, 起了重要的作用, 但也奠定了地方分权的基础。
在社会自治阶段改革的重点是进一步下放分权。自治范围从工厂企业扩大到社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1963年4月通过新宪法,196
7.1968两次修改宪法, 进一步扩大地方共和国的权力。
新宪法规定: “自治是社会主义领域中各种关系的本质”, 国家经济机构对自治单位无约束力, 自治单位是以市场经济为主的体系。[3] 1964年, 南议会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发展经济制度的基本方针>>的决议, 从1965年起进行全面的经济改革。其主要内容是: ①进一步减少国家干预, 扩大企业的生产决策权和收入分配权, 增强市场的调节作用, 国家仅从企业利润中提取29%; ②国家将大部分的投资控制权交由银行负责; ③实行价格制度改革, 按国际市场价格调整物价,商品价格基本由市场供求关系确定; ④实行外贸、外汇自由化, 取消大部分商品的进口限制, 降低进口税, 允许外商在南斯拉夫直接投资。
其结果企业工人委员会的权力全面增强, 南斯拉夫的经济由国家集中管理的计划经济模式转向了市场经济体制。[4] 在以联合劳动为基础的社会自治阶段, 建立了完整的社会自治体系。还在1969年南共联盟十大就提出了联合劳动原则, 1976年通过了联合劳动法, 把分散独立自治的经济单位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 组织为三级联合劳动组织, 与此并存的有专业性的自治利益共同体, 地区性的地方自治共同体, 实际上是生产部门和社会部门之间的利益共同体。在农村则发展个体农民的自治联合组织。
改革的核心是实行社会自治, 1977年社会自治单位的生产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84%。从1985年起南斯拉夫的改革进入调整阶段, 以纠正分散主义的弊端。 南斯拉夫社会经济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强调国家的消亡过程应首先从经济职能开始, 社会自治制度意味着国家职能消亡的开始, 与苏联强化国家职能的模式划清了界线;强调社会所有制是社会主义自治制度的基础, 它既不是国家所有制,也不是集体所有制, 而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最高形式;强调以市场经济为主的全面市场调节, 主张社会计划应适应市场需要, 市场决定计划, 社会主义经济唯一可以接受的模式是自由竞争, 就商品经济而言, 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并无重大区别。 南斯拉夫社会经济改革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具有开创性。
首先, 它强调企业自治, 下放分权, 把改革的重点放在扩大企业经营的自主权这一根本问题上, 注重发挥企业活力, 发扬社会经济民主, 体现了物质利益原则。其次, 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冲破了斯大林的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下, 生产资料不是商品, 价值规律对生产不起调节作用的框框。第三, 它强调运用经济方法、经济监督来管理经济。南斯拉夫社会经济改革推动了南斯拉夫经济一度发展。
[5] 但是南斯拉夫的超前设想和没有及时调整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 带来了明显的弊端并对经济持续发展造成困难。 第一, 它过早地提出并实践了国家职能开始消亡的观点。南斯拉夫的社会所有制理论是超越时代的唯意志论, 现阶段得生产力水平尚未达到实行社会自治的程度。
它虽然在反对苏联模式上有进步意义, 但是过分强调社会自治, 把它绝对化, 则陷入了误区, 实际上这种社会自治,是一种变相的带有部门、地区、集体所有倾向的单位所有制。 第二, 它把分权绝对化, 削弱了必要的中央权力, 使地方主义、分散主义、民族主义抬头, 造成宏观失控。实行社会自治的结果, 使联邦制实际成为邦联制, 根据新宪法, 一切有关经济政策和措施的重大问题, 均需经六个共和国和两个自治省的一致同意后, 联邦才能决定, 从而形成了地方分权模式。
它在经济上使统一的市场受到阻碍, 封闭性的局部性市场取代了集中统一的大市场, 造成了经济的无政府状态和经济结构的比例失调。由于宏观失控, 总需求过分膨胀, 消费和投资增长过猛,出现了二位数的通货膨胀,外贸赤字加大, 外债过高又未合理利用, 失业人数增多。1981年人均负债920美元, 70年代中, 失业人口高达60-80万人, 近百万人外流。[6] 匈牙利的经济改革 还在1953年,部长会议主席纳吉,伊姆雷就提出匈牙利要走符合本国国情,不同于苏联的第三条道路,由于苏联的阻挠和拉科西集团的反对而夭折。
1956年10月匈牙利事件后, 作为新的党政主要领导人卡达尔在十分困难的时刻着手稳定政局, 恢复国民经济和进行改革。[7] 1957-1964年匈牙利实行局部经济改革和政策调整。其主要措施是: ①调整国民经济结构, 放弃不切实际的高速度发展工业的庞大计划, 如在拉科西执政时期不顾缺乏钢铁的实情提出建设钢铁国家的口号。
降低积累率, 集中力量发展轻工业和农业。 ②改革农业管理制度, 调整农业政策, 废除农产品义务销售制, 坚持在自愿的基础上实行合作化, 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 对农业实行贷款补贴, 鼓励农民致富。 ③自1962年起改组工业组织, 取消各部的总管理局,建立托拉斯, 减少下达给企业的指令性指标; 并在企业中实行利润分红。 自1965年开始,匈牙利实行以工业为主的全面经济改革。
1965年11月, 匈党召开中央扩大会议, 讨论了<<关于全面审查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1966年5月, 中央全会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议, 1966-1967年进行改革试点, 1968年1月全面铺开, 实行新体制。其后在1973年和1976年又两次进行重大调整。
[8]有的学者称匈牙利经济改革模式是雷热,涅尔什的中央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模式。 这一模式: ①强调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把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有机地结合起来。在生。
什么是所有制、所有制结构、生产资料公有制、国有制、集体制
所有制是指人们对物质资料的占有形式,通常指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形式,即生产资料所有制。生产资料的所有制结构,是指不同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在一定社会经济形态中所处的地位、所占的比重,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
生产资料公有制是指生产资料由联合劳动者共同所有、占有、支配、和使用的所有制形式。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公有制形式主要包括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以及股份合作制等,它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经济特征,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集体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简称,是社会主义社会中生产资料和劳动成果归部分劳动群众集体共同占有的一种公有制形式。中国没有国有制,只有公有制。什么叫所有制 关于所有制
1.所有制是指人们对物质资料的占有形式,也指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形式,即生产资料所有制,是所有人行使所有权活动的行为规范。反映了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在生产资料占有方面的经济关系。
2.生产资料的所有制结构,是指不同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是社会生产目的的决定机制。
3.在一定社会经济形态中所处的地位、所占的比重,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居于支配地位的所有制性质,决定了该所有制结构的性质,也决定着这个社会的生产目的。
为什么中国的社会制度是社会主义所有制啊?
“社会主义所有制”?社会所有制是社会主义的本质 ——读新版《马克思恩格斯选集》札记 王恕焕 关于社会主义本质问题,是近年来理论界讨论的热点。在讨论中,有些人把马克思、恩格斯所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称之为“传统的社会主义观”,说马恩“尚未对社会主义的本质作出明确的概括”,“没有明确揭示社会主义的本质,”“没有弄清社会主义的本质”等等。
众所周知,马克思、恩格斯“把唯物主义辩证法运用于历史、自然科学、哲学以及工人阶级的政治策略”,发现了唯物主义历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使社会主义变为科学。在马恩的著作中,论述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提出生产力最终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的总和是社会的经济基础,在其上竖立着其他一切非经济关系的上层建筑,社会形态是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统一,并指出生产关系的总和是构成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形态的本质规定。他们多次明确地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社会所有制”,或者说是“联合劳动制”。 马克思在《雇佣劳动与资本》中指出:“社会生产关系,是随着物质生产资料、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而变化和改变的。生产关系总和起来就构成所谓社会关系,构成所谓社会,并且是构成一个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具有独特的特征的社会。古典古代社会、封建社会和资产阶级社会都是这样的生产关系的总和,而其中每一个生产关系的总和同时又标志着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一个特殊阶段。”①这就是说,生产关系是由生产力最终决定的,而生产关系又最终决定整个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它直接决定社会性质,是每个社会的本质规定和根本标志。
社会的性质是由生产关系所直接决定的。社会本身实质上就是生产关系的总和。列宁讲得很清楚:“生产力的发展决定人们在生产人类必需的产品时彼此所发生的生产关系。
用这种关系才能解释社会生活中的一切现象,人的意向、观念和法律。”②事实上正是这样。资本主义国家其早期同晚期相比,生产力发展状况相差十分巨大。
同是资本主义国家,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同不发达和很不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生产力方面也是天壤之别。至于同属于第三世界,生产力发展大体相同的国家中,有的是社会主义国家,有的则是资本主义国家。同一个中国,却存在两种社会制度,港、澳、台是资本主义制度,大陆则是社会主义制度。所有这些,如果不是从生产关系上而是从生产力上加以划分,怎么能区分开不同社会的性质呢? 马克思还指出:“雇佣劳动,也像奴隶劳动和农奴劳动一样,只是一种暂时的和低级的社会形式,它注定要让位于带着兴奋愉快心情自愿进行的联合劳动。
”③一种所有制的性质,必须通过生产资料和劳动结合的特定方式,才能够得到说明。马克思在这里把奴隶劳动、农奴劳动、雇佣劳动和联合劳动,看作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结合的四种“社会形式”,看作是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未来社会的四种不同性质所有制的生产关系的最本质的规定。资本主义的根本特征是雇用劳动,社会主义的根本特征是联合劳动。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本质的学说,关于社会形态及其以生产关系作为划分社会形态的根本标准的理论,具有方法论的意义。
恩格斯曾说过,他和马克思正是“在劳动发展中找到了理解全部社会史的钥匙。”④ 关于未来社会的所有制关系,马克思、恩格斯曾作了多次的论述。马恩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⑤恩格斯说:卡·马克思《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一书,“第一次提出了世界各国工人政党都一致用以扼要表达自己的经济改造要求的公式,即:生产资料归社会所有。
”⑥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以个人自己劳动为基础的分散的私有制转化为资本主义私有制,同事实上已经以社会生产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所有制转化为社会所有制比较起来,自然是一个长久得多、艰苦得多、困难得多的过程。”⑦在这里,马克思明确指出未来社会的所有制是社会所有制,还明确指出从资本主义私有制转化为社会所有制是一种渐变过程,需要有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资本主义私有制和个体私有制,不可能一下子“绝种”;社会所有制的建立、完善和发展成熟也不可能一蹴而就。
发展生产力,消灭私有制,完善、壮大和发展社会主义所有制,这是整个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的长期的艰巨任务。那种“急于求成求纯”,认为在短时间里就可以轻易地简单地消灭私有制和实现社会所有制,这是违反马克思主义的,也是违背历史发展规律的。 “社会所有制”,是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社会所有制关系性质的明确表述。
他们认为,未来社会的所有制关系不是一般的公有制,而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所有制,生产资料归社会所有,直接和劳动者相结合,组成“劳动联合体”,“设想有一个自由人联合体,他们用公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劳动者直接同生产资料相结合,直接管理自己的生产过程,同时支配自己的劳动产品,真正成为社会的主人。马恩的这一设想,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社会内部已是劳动和生产社会化的基础上,是同社会生产力发展中的进步和现实的社会化生产联系在一起的。至于社会所有制的具体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变化而改变的。
马克思、恩格斯当时只是提出,“使社会(即首先是国家)保持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⑧他们对未来社会究竟怎样实现,社会所有制究竟有哪些具体形式,不愿去更多的预言。后人把任何一种社会所有制的具体形式片面化、简单化、凝固化,教条主义加以夸大,都是错误的。
这里需要提出的是,马克思、恩格斯严格区分“公有制”与“社会所有制”这两个概念。在马恩著作中,对原始共产主义、农业公社的所有制的表述都使用“公有制”概念,而对未来社会所有制的表述一般都使用“社会所有制”概念。但是我国过去在翻译马恩著作时,对马恩使用的这两个概念常常都译成“公有制”,而不加区分。这是不确切的。
新版《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的译文,把按原文不应译为“公有制”的都改译为“社会所有制”,把原来译成“生产资料公有化”的改译为“生产资料社会化”。这样的表述,更准确地反映了马恩著作的原意。 这里还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两个名词,一般是通用的,同是指一个“劳动联合体”、“自由人联合体”的社会。
马克思只是在1875年写的《哥达纲领批判》一书中,才第一次提出了共产主义社会的发展阶段论,即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或低级阶段和高级阶段。列宁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中,把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称做社会主义社会的最早一个,他是在1917年写《国家与革命》时才这么做的。在以前,。
推荐问答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由用户自行上传,如权利人发现存在误传其作品,请及时与本站联系。
冀ICP备1301131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