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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有法定的权威吗?公文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最佳回答2022-11-27

公文有法定的权威。公文制发必须是法定作者。党政机关办理公务的文书,它不是任何单位或组织都能任意使用的。必须是具有法定资格,才能写作和发布公文。而且,在党政公文通行的文体中,法定作者资格还不是固定不变的,文体不同,对法定资格的限制也不同。公文有法定的作者。公文不是谁都可以任意制发的,它是由法定的作者制成和发布的。

公文有法定的权威吗

所谓法定的作者是指依据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章程、决定成立的并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法定的职能权力和担负一定的任务、义务的机关、组织或代表机关组织的领导人。在我国,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只要是依据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条例的规定并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建立和存在的,它们都是法定的作者,都有对外行文的资格。

公文有法定的权威吗

公文一般指公务文书。公文文书是法定机关与组织在公务活动中,按照特定的体式、经过一定的处理程序形成和使用的书面材料,又称公务文件。我们通常所说的文书、公文、文件在这里是同一概念。

公文的法定权威性取决于

我国新型公文表现出三大特点:1.坚持无产阶级公文的原则性和严肃性,使我们的公文在广大人民群众中享有崇高的威望和法定效果。2.运转讯速、工作效率高。

3.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三大特点就体现出我国公文格式所具有的阶级性和法定性。法律依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最新规定》第一条为使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第三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第五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第六条各级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高度视公文处理工作,模范遵守本办法并加强对本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七条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第八条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应当设立文秘部门或者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公文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公文的特点是:1,具有鲜明的政治性(直接反映国家政权的阶级属性)。2,法定的作者(统治政权立法赋予相应权力的组织撰制)。

4,特定的体式(有严格的规范和统一的要求)。5,现实的效用(为解决现实问题而产生)。6,固定的读者(确定范围明确的读者对象)。扩展资料:格式规范:严格按照公文格式写作:首先,公文的文体要合乎规范,所谓的文体是指公文的语言体例,也就是语体,包括语言、字词、文种。

公文的目的在于表达作者的意图,这就要求语言简洁明快,用词通俗易懂,文种恰如其分,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每一种公文适用一定的范围,表达一定的内容,相互之间不能混用,例如,需要用批复的,不能用通知。

行政公文的特点是什么?


1.很强的政策性方针政策,主要是通过公文在军内传达贯彻执行的。这个工具使用得好不好,对党的方针政策在军队中的贯彻执行,对军队建设的成效关系极大。


2.法定的权威性这是区别于一般文章的重要标志。任何一份公文,都是法定的一级机关根据其权限和职能而制发的,或要求传达,或要求服从,或要求处理,无不体现发文机关的意志,不是任何单位任何个人可以任意制发的。这一特点要求各级机关不能滥发公文,特别是指挥性公文的制发更要慎重,做到“慎乃出令”,令行禁止,确保公文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3.体式的规范性这是机关公文在外观形式上的重要特征。

我们在制发公文时,必须严格按照公文文种和格式办事,不要把体式问题看作无足轻重的小事,更不要独出心裁,进行所谓的“创造”。
4.严格的机密性这一特点是针对公文内容而言的,也是区别于文学作品和新闻报道的又一重要标志。文学作品和新闻报道的读者越多越好,传播得越广越好,而公文却有明确的发文对象,读者是有严格规定的。

由于军事秘密主要反映在公文中,加强公文保密就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5.很高的时效性制发公文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而任何问题的解决必须在一定的时空中进行,错过特定的时空,公文再好也没有任何意义。因此,时效性是军队机关公文的生命力所在,无论是平时还是战时,制发公文都必须迅速及时,不失时机。

行政公文的文种有哪些

行政公文种类有十五种,它们分别是,命令(令)、通知、通报、公报、公告、决议、决定、报告、请示、批复、通告、意见、议案、函、纪要。这些公文的种类和名称是由中共中央办公厅以及国务院办公厅一起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的。

法定作者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名义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社会组织及其领导人。
2.具有法定的权威性和现行效用。法定权威性是指公文在法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能够对受文者的行为产生一定程度的强制性影响。?现行校用指公文在其内容所针对的现行公务活动中直接发挥实际效力具有依据和凭证功能。


3.公文具有规范的体式和特定的处理程序。公文的规范体式是指公文的文体和格式必须符合国家的统一规定。收文和发文均有一定的处理程序各环节皆有顺序性和规范性不得自行其是。


4.作为表述国家意志、执行法律法规、规范行政执法、传递重要信息的最主要的载体,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公文是国家法律法规的延续和补充。公文写作的要求很高,尤其是要求起草者具有工作实践的基础,懂得工作中许多微妙的关节,而在具体起草中要求较好的文字语言工夫。公文语言总的要求是庄重、平实、概括。

公文语言功夫的核心是选词。法律依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九条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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