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不买房是什么意思?小麦大蒜换房
恶意不买房的意思是:因为房子哪怕降价,也始终卖不出去,然后有人打出“恶意不买房”的说法,来标签不买房的人,称他们是故意不买,是恶意的。这种思路,就是把“降价”和“买得起”直接联系起来了。实际上,这两者毫无直接的关系。

房地产业规模大、链条长、涉及面广,对经济金融稳定和风险防范具有重要的系统性影响,中央及各地方政府密集松绑购房政策及出台地产纾困政策,是为了稳定房地产市场。各地因城施策去库存过程中,那些创新制度以及保护弱势群体的做法值得肯定,但要防止矫枉过正,打通明显不适应当前房地产市场运行态势的过时政策,释放有购买力支撑的真实需求,才是政策的核心要义。

“恶意不买房”,是最新出炉的新名词。这个新名词,出自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这个薛家岛街道办事处,在本月中旬,发布了一个要求居民购买房子的通知,通知的标题是“关于做好促进居民购买新建商品房的通知”。在薛家岛街道办事处的这个通知中他们率先发明了“恶意不买房”的这个词。
“恶意不买房”要被约谈?稳楼市“因城施策”不宜矫枉过正
继放松限购、限贷等常规购房支持政策后,近期多地稳定房地产市场又出现了新花样,多地“房票”再现江湖,有房企推出“小麦换房”“大蒜换房”,更有传言称某地将买房纳入年度考核,“恶意不买房”要被约谈。这些“花式促销”,反映了地方房地产市场去库存的迫切心理。
有些地区在棚户区改造或拆迁改造中,不再以实物安置或货币补偿二选一,而是以一种未来可以用于购房的结算凭证,在一定的期限内使用可抵扣购房价款,即所谓的发放“房票”。与以往实物安置或货币补偿相比,房票安置可选房范围更广,能够满足被征收人对安置房屋的多样化需求,同时保障了补偿资金留在住房消费市场,达到去库存的效果。作为今年全国首个针对房票安置出台系统性文件的城市,郑州对选择房票安置的居民设置了多项奖励和优惠政策,包括安置补偿权益金额8%的奖励、3个月过渡费现金奖励、全市范围内合作开发商项目自行选房、所购住房不计入家庭限购套数、享受税收减免、可在新购房屋所在学区办理子女入学手续等。这些奖励和优惠措施降低了被征收人的购房成本,有助于激发其购房积极性,促进地方政府合作开发商的库存去化,有利于推动当地市场交易活跃度。目前来看,已出台房票安置政策的十余城市基本是当前市场成交量较为低迷的城市。但情急之下,政策难免走样,有些地区推出的优惠政策,就显得不是那么靠谱。比如,近日某地推出了小麦抵首付、大蒜抵首付促销政策,告诉农民朋友收了麦子不用归仓,拿到市场就换到房子,据说最高可抵十几万元。
这种高价收购农产品抵首付的促销手段,相当于给购房者优惠,似乎有利于项目去库存,同时也帮助农民快速销售农产品回笼资金,增加购房能力。但还是忍不住要打上几个问号,一套房子几十万,一斤小麦一块多,要多少麦田的收成才能换来一套房子?又有多少麦农盘算着拿今年的收成买套房子?至于主动买房年终优先评优、“恶意不买房”要被约谈,如果不是无厘头的网络传言,则不免让人忧心忡忡了。房地产业规模大、链条长、涉及面广,对经济金融稳定和风险防范具有重要的系统性影响,中央及各地方政府密集松绑购房政策及出台地产纾困政策,是为了稳定房地产市场。
各地因城施策去库存过程中,那些创新制度以及保护弱势群体的做法值得肯定,但要防止矫枉过正,打通明显不适应当前房地产市场运行态势的过时政策,释放有购买力支撑的真实需求,才是政策的核心要义。
小麦大蒜换房,打击恶意不买房!救市到最后为何还是得靠农民?
小麦大蒜换房,打击恶意不买房,这是一些地区,为了救市所发生的新闻。救市到最后,还是需要靠农民,在我个人看来,有两个重要原因。
楼市低迷对于地产从业者来讲,并不是件好事情。为了尽可能多销售房产,一些开发商,会做一些博人眼球事情。用小麦、大蒜这类农产品来换房,便是吸人眼球做法之一。这类做法在此前从未出现过,因此被人报道后,便引发了人们关注和热议。农民群体数量庞大,存在广阔市场不管是针对房地产,还是针对其他行业,都需要有人,才会有市场存在。房地产行业如果在人群聚集城市,销售房产则会容易很多,上千万人人口城市中,总会有刚需人群,需要购置房产,不论房产市场低迷或是火爆。此次用小麦、大蒜这两个农产品换房开发商,都存在于县城中;他们推出这样活动,就是将营销群体,放在了农民身上。
农民这一群体数量庞大,存在着众多潜在客户。生活在农村农民,有进城买房需求随着农民生活条件慢慢变好,多数农民积蓄也慢慢多了起来;这样一个情况下,他们也想要改善自己生活环境,到县城或者是市里居住。生长在农村新一代农民 ,在结婚时候女方,就会要求男方家买房。
也正因为这两个情况,使得农民这一群体,存在着买房需求。开发商将销售客户群体,放在农民身上,就是看中了农民潜在消费能力。用小麦、大蒜换房做法,开发商打着助农旗号;如果运用不好,不能给到农民真正实惠,可能会起到相反效果。
男友迟迟不买房啥意思
01如果男朋友不愿意买房结婚的话,我们首先需要了解男朋友为什么不愿意买房结婚,如果是由于经济困难的话,我们可以考虑暂且不买房,毕竟婚后的开支也是比较大的。02如果男朋友不愿意买房结婚,是由于其个人不愿意买房,想跟父母同住的话,我们需要考虑清楚了,是否愿意与其父母同住,如果不愿意的话,那还是不要结婚了。
04如果男朋友不愿意买房结婚的话,我们无法接受,觉得必须有房子才可以结婚的话,我们可以选择分手,毕竟有房子的男人有很多。买卖二手房七大毁约现象,早预测早杜绝
二手房买卖违约情况有很多,其中七种现象占比较高,买方和卖方都应提前做好准备。究竟有哪些现象?我们怎么来看这几种现象?
一.中介问题:“包购纠纷”不是违约买方认为既然与中介签订合同,约定具体的买卖条件,且付了一定数额的意向金或预付了部分房款,后未能买到房子,即是中介违约了。
二.中介问题:买方拒付居间费买方以中介公司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等原因,拒付居间费。相关知识:中介公司有如实向客户提供房屋真实情况的义务。承担赔偿责任必须要看客户损失和中介公司的行为是否相当,是否能够构成拒付理由。
一旦因为中介公司的隐瞒行为或者虚假信息,造成了客户重大损失,例如中介公司未将房屋上设定抵押的情况告知客户,给客户造成了重大影响,那么中介公司要承担相应责任。
三.卖方问题:后悔不卖房部分地区房价上涨,卖方违约情况由此增多。虽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支付,但是仍然有很多卖方不惜承担违约金赔偿作为代价,赚取差价。
相关知识:这种现象属于典型的恶意毁约。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体现在合同法中,就是合同信守原则,均要求当事人双方遵守合同约定,合法正确地行使双方的义务。同时,合同法中约定了违约责任,购房者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
如果合同已不能实际履行,购房人还可要求赔偿相应损失。
四.卖方问题:家庭意见不一买卖双方已签订定金合同,卖方往往只有部分产权人出面签约,事后,其他共有人以未征得同意为由提出诉讼,要求确认预约合同无效。相关知识:按照民法规定,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房屋,如果其他共有人不追认或者处分人事后没有取得完全权利,此行为即属于无效。
但现实生活中,往往一些当事人利用该条款,明明签约出售了房屋,却以其他共有人不同意为由,要求确认合同无效。一旦发生这类情况,必须首先基于事实判断。通过各种事实和证据查明,如果其他共有人明明知道,但不表示反对或者应当知道该买卖行为,那么在法律上也可以推定已经征得了其他共有人默认或者追认,构成民法上的表见代理,视为合同有效。
五.买方问题:反悔不买房买方在双方签订协议后,又以种种理由不购房,要求中介公司退还意向金。
相关知识:意向金不是法律概念。首先根据当事人在合同中具体的约定,判断意向金是不是可以退。如果意向金具有定金或者预付款性质,那么理应不能退还。但是,如果双方约定了退还意向金的条件,一旦对方行为不符合条件规定,那么应当退还这笔费用。
六.双方问题:弥补房屋涨幅差价房价不断上涨,在双倍返还定金不足以弥补房屋涨幅的情况下,买方起诉主张房屋的差价损失。相关知识: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定金条款,收取定金一方如果违约,除了承担双倍返还定金外,如果不能弥补实际损失,还应当赔偿损失。合同法上的损失除了实际的财产减少损失,还应当包括市场等因素带来的本应获得而不能获得的间接损失。
七.双方问题:“跳单”买卖方违约为了省下中介费,在中介介绍买卖双方见面后,买卖双方跳过中介私下交易,也属于违约。
相关知识:中介公司的劳动同样受到尊重,中介公司为买卖双方提供信息,起到了桥梁作用。在中介公司诚实履行了中介义务后,如果买卖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直接进行交易,对中介公司也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以上七种情况是二手房交易中易发生的违约现象。
不管你是买方还是卖方,都应该弄清相关责任,不要犯这种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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