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人是什么意思?失踪的定义是什么
失踪人的意思是:自然人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没有音讯的状况。自然人只有持续下落不明满2年的,有关利害关系人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人失踪二十四小时后可以报警。有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会有人身安全危险,或者说是对方可能会受到侵害,随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失踪人员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或是智障人士随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立案,发生事故导致人员失踪,事故发生的当事人也可以立刻报警。

《民法典》第四十二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所谓的失踪是指什么情况?
宣告失踪,是指通过一定的法律要件和程序,人民法院对公民失踪的事实加以确认和宣告的制度。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他为失踪人。
如发生洪水、地震、战争等情况。如果知道某人在某地,即使很久没有回来,也不能认为失踪。(二)下落不明必须满两年。其中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
(三)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人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
(四)必须经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踪,任何单位与个人没有这个权利。
由人民法院宣告失踪,人民法院在审查过程中应当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 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 、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的下落,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失踪宣告。
失踪的定义是什么?
你好,
一.宣告失踪是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为失踪人并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的法律制度。宣告失踪的主要法律意义,在于为失踪人设定财产代管人。
二.宣告失踪的法律要件 1.受宣告人失踪。
即受宣告自然人离开住所或居所没有任何音讯,处于下落不明的状态。 2.失踪达到法定期间。宣告失踪的法定期间为2年,从失踪人音讯消失之次日起算;战争期间失踪的,失踪期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3.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的程序不是自然发动,须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程序才开始。所谓利害关系人,是指与失踪人有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的人,如父母、配偶、近亲属、债权人、债务人等。
对于申请权的行使,法律没有规定顺序以及序位的限制,即申请人之间没有排他效力,任一申请人都可以申请。 4.由法院宣告。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宣告失踪申请后,先要发出寻找公告,期间为3个月。
公告期满,失踪事实得到确认,法院应以判决方式宣告失踪。
事故中失踪是什么意思?
“失踪”是相对来说的。一般失踪是指自然人消失一段时间,没有消息。
一个人如果正常死亡,那么自然人身份肯定注销,而法律上的公民身份也同时终结。而在一些灾难或者事故中,很多时候都会遇到“死亡**人,失踪**人,存活**人”这样的说法。这里,“死亡”就是指具体死亡,且身份已经确认的,法律上的身份也一并注销。“失踪”就有两个意思,一指此人未找到,可能存活;二指发现尸体,但无法确定具体身份,自然人已经死亡,但无法确认究竟该注销哪个公民的身份,便归入失踪名录。一般来说,在事故中失踪的,通常都是已经死亡的。比如:汶川地震:69227人遇难,374643人受伤,失踪17923人。就是说:确定有87150人死亡,但69227人是清楚身份的,还有17923位死亡者未确定身份。
而事故失踪人数在后续调查中如果确定身份,那么就列入死亡名单,这是死亡人数会增加的原因。很多人曲解了“失踪”的意思,以为是发生事故了,人没有找到。实际上,真正的意思是:人死了,但是已经无法确认身份,自然人死亡,但法律的公民身份无法确认该注销谁。
也就是要几年后才能断定某公民确定死亡。
新闻上的几人失踪意思是
指人员去向不明,找不到踪迹。新闻报道中的“失踪”人员一般是在某一事故或事件中没有找到人员的去向或踪迹,生死不明,没有办法证明该人员是死是活的情形。
失踪人口回归是什么意思
失踪人口回归,网络流行语,出自B站,是指UP主断更好久没有出现,被称为失踪人口。引申为视频不更新,也就是不填坑,然后突然间就更新了,就称之失踪人口回归。
配套用语有“爷爷奶奶你关注的up主更新啦”、“up主终于记起来你的密码了”等,带讥讽调侃意味,熟语“失踪”或“爷奶”之类均属浮夸隐喻,且自带戏谑属性,外人听上去,难免恍如旁听黑话。推荐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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