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是什么意思?滥用职权罪是什么意思
滥用职权的意思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规定、处理其无权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

滥用职权的表现
1、行为人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或者处理其没有决定权或者超越处理权限的事项,称之为越权行为。
2、行为人违法地行使其职权范围内的权力,或者表现为以不正当的目的,进行违反职务权限的事项,或者表现为以非法的方法进行违反职务权限的事项,称之为滥权行为。

滥用职权行为的特点
滥用职权是行为人故意实施的行为。滥用职权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而放任该结果的发生。同时,滥用职权并不要求行为人必须具有不正当目的,在目的合法但手段不合法的情况下,也可能构成滥用职权。
滥用职权的意思
指过分地或非法地行使自己掌握的权力。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滥用职权罪是什么意思
根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据《刑法》规定,滥用职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重大损失”是滥用职权罪的客观要件之一,也是区分滥用职权罪与非罪的重要标准,而如何认定刑法意义上的重大损失也成为办理渎职犯罪的关键问题所在。在量刑方面,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行政滥用职权是什么意思
滥用职权,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实施的过程中,故意违背法定目的,背离基本法理,造成后果显失公正,而应予以撤销的违法行政行为。根据刑法【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推荐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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