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
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是什么

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是“简单商品经济最基本的矛盾”。生产商品的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是矛盾的。
生产商品的劳动虽然具有社会性,是社会劳动,但它在生产过程中却直接是私人劳动,这种劳动最后能不能转化为社会劳动,即取决于社会,这就是矛盾。
具体地说,社会分工是一个自然形成的生产机体,它的纤维在商品生产者的背后交织在一起,而且在继续不断地交织下去。他的劳动可能继续是社会分工的一部分,可能是社会分工发展所需要的,但也可能已经全部地和部分地被另一种劳动所排挤。然而,在私有制的条件下,由于生产是在竞争和无政府状态之下进行的,商品生产者在直接生产过程中是无法确切地知道和估计社会对各种劳动的需要的。因此,私人劳动要符合社会的需要,构成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就不能不带有盲目性和偶然性,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之间也就不能不存在着矛盾。
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是什么?

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是“简单商品经济最基本的矛盾”。生产商品的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是矛盾的。
生产商品的劳动虽然具有社会性,是社会劳动,但它在生产过程中却直接是私人劳动,这种劳动最后能不能转化为社会劳动,即取决于社会,这就是矛盾。
个别劳动与社会劳动劳动产品采取商品的形式,劳动采取价值的形式,这是由个别劳动(私有制条件下为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决定的。个别劳动和社会劳动的对立在商品生产中表现为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对立,进而产生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对立。商品内在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对立,私人劳动同时必须表现为直接社会劳动的对立,特殊的具体劳动同时指示当做抽象的一般的劳动的对立,物的人格化和人格的物化的对立——这种内在矛盾在商品形态变化的对立中取得了发展的运动的形式。
什么是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两者有什么矛盾?

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决定了商品经济的本质及其发展过程。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是商品经济中所有其他矛盾的基础。
在私人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的使用价值与价值之间的矛盾,是由生产商品的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之间的矛盾所决定的。
简介中共十三大指出:中国仍然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继续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私营经济是存在雇佣劳动关系的经济成分,但却是公有制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必须尽快制定有关私营经济的政策和法律,保护它们的合法利益,加强对它们的引导、监督和管理。
这意味着私营经济尽管还带有雇佣劳动的属性,但已被视为公有制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
为什么说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是商品经济社会的基本矛盾

首先,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决定了商品经济的本质及其发展过程。其次,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是商品经济所有其他矛盾的基础。
最后,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决定了商品生产者的命运。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进一步发展为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即资本主义私有生产资料与生产社会化的矛盾。正是这种矛盾的不断运动,使资本主义制度最终被社会主义制度所取代的客观必然。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是商品经济中所有其他矛盾的基础。在私人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的使用价值与价值之间的矛盾,是由生产商品的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之间的矛盾所决定的。
在商品交换过程中,产生商品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量不能直接进行数量比较。只有将特定劳动减少为抽象劳动,即从特定劳动中抽象出不同的人类劳动,才能进行定量比较。具体劳动能否还原为抽象劳动,从根本上取决于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能否统一。
商品生产者的私人劳动生产的产品不符合社会需要。扩展资料:商品经济社会基本矛盾分析: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构成私有制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这一矛盾贯穿商品经济发展过程的始终,决定着商品经济的各种内在矛盾及其发展趋势。首先,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决定着商品经济的本质及其发展过程。
商品经济是以交换为目的的经济形式,交换体现了商品经济的本质。商品经济的交换本质正是由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决定的。在商品经济条件下,每个生产者的劳动本身是私人劳动,而私人劳动要转化为社会劳动,就必须用自己的产品去同别人的产品相交换,在这里,交换是解决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矛盾的唯一途径。
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是商品经济的其他一切矛盾的基础。在私有制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之间的矛盾是由生产商品的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之间的矛盾决定的。在商品交换过程中,生产商品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是不能直接进行量的比较的,只有将具体劳动还原为抽象劳动,也就是从具体劳动中抽象出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才能进行量的比较。具体劳动能否还原为抽象劳动,在根本上取决于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能否实现统一。
商品生产者的私人劳动生产的产品如果与社会的需求不相适应,这个私人劳动就不被承认为社会劳动,它作为具体劳动的有用性质也就不被社会所承认。因而不能还原为抽象劳动,这意味着商品的价值不能实现,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之间的矛盾没有得到解决。反过来,如果私人劳动生产的产品为社会所接受,则这种私人劳动就被承认并转化为社会劳动,它作为具体劳动的有用性质就被社会所承认。因而可以还原为抽象劳动,这意味着商品的价值得到了实现,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之间的矛盾得到了解决。
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决定着商品生产者的命运。商品的售卖过程,是私人劳动转化为社会劳动的过程,这个过程进行得是否顺利。决定着生产者的经济利益甚至命运。商品生产者生产的商品只有卖出去,其耗费的劳动才能得到补偿,生产者才能生存和进行再生产。
如果商品卖不出去,他的劳动耗费得不到补偿,再生产就难以进行了。
个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有哪些?

个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有哪些?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在生产过程中已经存在,但只有在商品交换过程中才能表现出来。这是因为商品生产者只有通过交换劳动产品才发生社会关系,只有通过商品交换才证实私人劳动在事实上为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
所以,商品交换既是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的表现过程,又是它的解决过程。
如果私人生产的商品全部都能在市场上卖出去,证明商品的使用价值在质上和量上都符合社会的需要,有社会使用价值,从而私人劳动的社会有用性就实现了;如果不仅商品全部能卖出去,而且他所生产的商品换回了同等的价值量,那末他的私人劳动的社会均等性也实现了。因此,商品交换的成功意味着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矛盾的解决。反之,如果商品卖不出去,私人劳动的全部或一部分得不到社会的承认,矛盾就没有解决或者没有完全得到解决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反映了私有制商品经济的本质。同时,商品经济的其他一切矛盾,如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矛盾、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矛盾、个别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矛盾等等,都在这一个矛盾的基础上产生出来并受它的制约。
这些矛盾的存在和作用决定着商品经济的长处和短处,决定着商品生产者的命运。所以说,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又是私有制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在资本主义的商品经济中,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发展为生产社会化与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形式之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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