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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公开诋毁员工怎么办

最佳回答2022-10-28

单位领导诋毁员工名誉怎么办

【法律分析】:领导采取侮辱、诽谤等方式公开损害的名誉,并且在客观上造成社会评价的降低。另一方面,如果对方真的涉及侵犯的名誉权,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对方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甚至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等。

但如果还想在单位继续工作,建议先协商或者通过单位内部的程序处理,然后再根据实际情况是否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领导辱骂员工,如何维权?

1、领导侮辱员工,如果是个人行为,可以拨打110报警,由警察处理;也可以通过录音、录像的方式,或者寻找人证的方式固定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这个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所以劳动法不管;2、如果领导通过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劳动者可以拒绝,并向用人单位的最高层反应情况,如果最高层的态度也一样,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且还能主张经济补偿金,这个情形就归劳动合同法调整;3、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老板总是贬低员工,让员工觉得自己一无是处,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做为领导干部要学会给下属留面子。发现下属不足或工作上的失误,不到一定程度,尽量不要公开批评,确属需要也要讲究方式方法。

我觉得任何单位的领导开会爱贬低员工、骂员工应该都是这种情况,都可能跟员工工作没有干好有关,也可能跟领导的暴脾气、怪习性有关,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这种领导,你跟着他,你认为能学到什么能力?要知道,我们的能力,绝大部分取决于直属上司。作为下属,就做好下属的本分,如果能站在领导的角度思考,解决问题,挨叼的机会就少了。真的碰上以贬低他人抬升自己的领导,没有真话,实话,就没有有质量的沟通,交流。真话,实话没有说好(欣赏,鼓励,支持而不是讨好,谄媚),就会误导,老板也要知人心所向,对员工好就是钱,把心思用在员工发挥积极性,爱岗敬业上,才是企业的生命线!相互学习,相互勉励;而不是以背后或当众贬低别人的自私方法去获利取胜。

以贬低别人的方法想获得企业的长期存在及其利益的企业老板除非此人头脑发热。这种老板一但开口说话,仿佛不把别人踩倒说几句,就显示不出来自己的水平。有一种老板还是格局小,只顾自己和自己家里吧,对打工者只当个棋子或者赚钱工具,有的领导是口蜜腹剑,嘴上说的比蜜甜,背后下绊子,不知不觉让你死于无形中。

还有的是整天骂的你狗血淋头,大庭广众下批的你无地自容,让大家觉得你就是一个垃圾。当他看到其他部门或者别的公司优秀员工的时候,就会禁不住产生了感叹,有了对比才会觉得自己的下属不行。

在奶茶店干了两年,老板天天在员工面前说我坏话,搬弄是非,诋毁我。我应该回击吗?

只要你好,为人处事都很好,老板就在工面前说你坏话,搬弄是非,员工也不会相信他的,如果想要干的话,也别回击他,脊后找他沟通沟通,问题出在那,是不是你做错什么事了,错了就改,会好的。老板会讲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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