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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村事项清单怎么办

最佳回答2022-10-28

我们村里帐务一直不公开,村民有应怎么办

可以要求村委会公开,如果村委会依然不公开,还可以向乡政府反映,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条 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一)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三)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四)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五)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前款规定事项中,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

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所公布事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第三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我在村里想办个种植合作社,可村里不给出手续该怎么办?

农村农民办理种植合作社不需要村民委员会出手续。一,农村农民办理种植合作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合作社成员至少有5个成员,农村户口成员不得低于五分之四,也就是5个人中至少4人是农村户口。

如果成员比较多,可以由乡镇农经站统一开成员身份证明。

二,如何办理注册手续:首先去当地县市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4页)。申请表除了需要填写2个表格,还需要提交《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里规定的10种文件资料。具体内容如下: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2.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法定代表人、理事的身份证明;5.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7.住所使用证明;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9.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10.登记前置许可文件 (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须提交)需要注意几点:1、像《XX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纪要》或《XX专业合作章程》网上有范本,可自己下载修改;《住所证明》这个说白了就是要房产证复印件和租房协议,如果没有房产证可以找村委会,居委会开证明。2、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登记的业务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如涉及环评 、卫生许可等),应当提交有关的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具体情况,需要养殖户直接到当地工商局咨询。3、必须办理防疫合格证,去所在行政大厅畜牧局窗口。材料提交给工商以后还需要有很长的路要走,可以一步步咨询完成。

村需要开社保证明,需要打印工资明细不想公开

不用公开。1、凭社保卡、本人身份证,在社会保险自助服务一体机打印参保证明,单位需要盖章的,可以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加盖鲜章;2、如果社保局无法查到您的社保缴纳记录,是不会给你开证明的,这时需要您的单位给你开相关的证明文件,如单位介绍信等;3、以拿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任何一个社保局的办事大厅的自助打印机上自助打印;4、凭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参保地所属的区社保分局或社保站窗口人工打印。

1.第一,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证明出具。

要想出具职工养老保险证明,首先需要被出具人本人带着身份证到柜台办理。2.办理地点:到保险缴纳地的职工保险办理窗口进行出具。一般情况下在当地的行政服务中心就可以找到。或者是到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

3.如果本人没有时间去办理,而是让家里人去代为办理的话,那么不仅需要带着被出具人的身份证,还需要带着代为办理人员的身份证,另外最好还需要被出具人写一份代办申明。4.第二,如果是出具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证明。那么被出具人或代办人员携带的材料和城镇职工一样,但是办理地点有所不同。

首先你需要到你缴纳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社区服务中心四个不出村服务站或者社保办理窗口出具保险的缴纳情况说明并加盖服务站公章或者社区公章。5.然后带着社区居民会四个不出村服务站或者社保办理窗口出具保险的缴纳情况说明,到你的辖区街道办理处社保部门加盖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部门的公章。6.再带着加盖了两个公章的证明到辖区的区或者县人社中心再加盖公章即可完成这个证明的。

审批高频事项指什么

审批高频事项主要是审批企业和群众办理次数多,社会反映强烈的政务服务事项。聚焦基层群众所想所盼,市行政审批局创新推出证明事项“网上办”新模式,实现了数据“多跑路”、基层群众“办事不出村”“一次都不跑”的目标。

市行政审批局全面梳理各部门依法制发的证明类事项清单,按照“聚焦重点、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推进思路,聚焦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高频证明,确定单立户证明、无违法违纪证明、户口迁入证明、死亡证明、志愿者服务证明等首批5类高频证明类事项目录清单,实现线上在线申请、开具和应用。

审批高频事项要点:1、是减环节、减时限、减材料、减费用。“零材料提交”事项,是指群众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户口簿现场提出申请,部门(单位)经办人通过电子政务外网或内网核查调用所需信息资料并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包括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因此即使办理“零材料提交”事项,申请人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户口簿。‍2、一网通办就是将面向企业和群众的所有线上线下服务事项,逐步做到一网受理、只跑一次、一次办成。

村级工作准入清单

法律分析:1.须落实工作事项准入的情形。县政府职能部门将职责范围内的行政事务委托或者交予村(社区)承担的,须经县委、县政府审核批准。

未经批准事项,一律不准交由村(社区)落实。

政府职能部门需要村(社区)协助开展的工作事项,应严格落实事项准入制度,纳入清单管理。2.不须实行工作事项准入的情形。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央、省市县规范性文件,村(社区)应履行的法定职责和应承担的工作事项,由村(社区)依法依规依章办理。3.准入单位的职责。

凡经审批进入村(社区)的行政事务,准入单位应明确工作目标、权限、分工、时效等具体工作要求,为村(社区)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实行权随事转、人随事转、费随事转,确保权责对等。不得以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等方式,将工作责任转嫁给村(社区)。4.准入事项审批程序。

审批程序分申请、初审、审批三个步骤。5.确定第一批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清单。梳理确定第一批村准入工作事项33项,社区准入工作事项30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算工程量列项时没有合适的清单项怎么办?

方法有:1、根据规则,仔细查找清单项(如果没有往下看)2、另起一项,自己找接近项、自己补充、找前辈咨询下,或者找自己做的以前的项目列项,进行说明(找一找类似的,进行参考);3、价格是根据自己的经验,或者是市场询价来决定建议:1、要利用已做的项目一般工程都是比较相似的,很多清单项差别不大,因此在已经完成工程的清单列表中进行选择、修改会更快速,且不容易漏项;2、检查很重要根据列好的清单项,和图纸进行对应,覆盖的实体就在图纸上挑勾,如果发现遗漏,应立即查阅清单规范来核对,确属遗漏则立即补上;3、要总结检查对于清单列项,每次出现遗漏的项目,我们都要及时进行总结,并把遗漏项目放入容易漏项的检查表中,时刻提醒自己。上面就是小蚂蚁算量工厂使用的方法,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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