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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不上班工资怎样算

最佳回答2022-10-26

工伤不上班工资怎样算

我们知道,职工在发生因工遭受伤害后,肯定会需要一段时间进行治疗和恢复,该期间职工客观上无法按劳动合同约定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义务,如果不对工伤职工进行有效保障,那么不仅将会给工伤职工极其家人在该期间的基本生活造成实质影响,也不利于工伤职工的及时诊疗和康复。因此我国工伤保险条例针对该情形,规定了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应享有停工留薪期,并且在停工留薪期内,工行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也就是说,该期间工伤职工不用上班,但仍应享有与原工资标准不变的工资待遇。

同时法律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果工伤职工伤情严重或者有其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也就是说工伤职工最长可以享受24个月的停工留薪期,作为工伤的治疗期和恢复期。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不上班工资怎样算?

一、 工伤 不上班 工资 怎样算? 《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 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 停工留薪期 内,原 工资福利 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 伤残等级 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 伤残 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 六级伤残 职工按月领取的 伤残津贴 ; (三)终止或者 解除劳动合同 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 社会保险法 》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 工伤保险 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 医疗费用 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 护理费 (六)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 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三、工伤赔偿期限对于申请工伤的期限 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 法规 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 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 综合上面所说的,只要是认定结果为工伤的话,那么单位也是会按照原来的月工资支付,公司的待遇也会不变的,但是最大期限是不能超过12个月,所以,在工伤之后一定要做 工伤的认定 ,这样公司也才会停工留薪,也才能更大的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到损害。

因工伤不可以上班单位怎样结算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安排。解决工伤不能上班单位如何结算工资的办法有:1,因工伤不能上班,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工资待遇的,其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按照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确定,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期间的平均工资计算发放。

2,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劳动者可以在劳动能力鉴定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再一并申请劳动仲裁3,劳动者需注意的是当工伤的停工留薪期满后,需回用人单位上班,如确因工伤无法上班,则需凭医院的病休证明,向用人单位请病假。如没有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则需请事假,以免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而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餐厅员工工伤不上班工资怎么算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休息期间的工资怎么计算

按照正常上班期间工资标准支付。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 停工留薪期 ,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 工资福利待遇 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养证明确定。

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以下三种计算方法:1、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2、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3、受伤前12个月加班费之外的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维权。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66条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二)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受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工作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工资福利待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十四、《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中“原工资福利待遇”应理解为“职工在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正常出勤情况下,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除外)”。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 劳动争议纠纷 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2012.12)》十六、《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计算标准是什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其中“原工资”按照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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