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漏水楼下如何处理案例分析
楼上漏水楼下如何处理案例分析

楼上漏水楼下如何解决问题就得了,一般漏水都是由于水管破了漏水或者是防水层的问题漏水的,如果是楼上的人洗澡就漏,不洗澡就不漏,那就说明是防水层的问题,如果是一直不停的漏,那就说明是水管的问题了。水管的问题没办法走捷径,要挖他家的地板,找到水管修理水管或者换水管了。
如果是防水层的问题,那就又很多方法来解决了。
按照传统的方法也是要挖地板撬瓷砖的,不过这样很麻烦,而且费钱,另外有种简单的方法就是在楼上的洗手间地板缝隙上刷一次CPC防漏剂,刷了之后CPC防漏剂就会渗透进去的,干之后,问题就搞定了,非常方便而且以后不会漏水的,CPC防漏剂貌似在涛宝可以看到的。
楼上漏水楼下如何处理?

楼上漏水楼下处理方法如下:一、查清情况再做判断发生楼上漏水,首先应明确状态。为了弄清情况,受损业主可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漏水原因及应如何修补作出鉴定。
1、如果是自己人为地去损坏的,就该你自己来解决问题了。
2、如果造成楼上漏水属于楼上邻居的责任。就联系楼上业主来解决问题。3、如果房子漏水即非人为,又还在质保期内,开发商就得担起相应的责任。当然,如果你是最顶楼住户,发生楼上漏水,必须是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来进行维修的,并且费用也由他们承但。
二、交涉执行方法。1、如果是第一张情况就自己花钱请人维修。2、如果是第二种情况楼上漏水的原因实为楼上邻居的原因造成的话,受损业主可根据自己掌握的情况,向楼上或邻居讲清情况,提出修补要求及修补期间对自己造成损害的赔偿问题。
3、如果是第三种情况,联系开发商或者物业来维修,按照《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的规定,正常情况各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和最低保修期限分别是: 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物业客服日常案例分析

案例1:苦口婆心—业主存心为难物业公司怎么办? 某小区入伙不久,一户业主不顾物业管理分公司的劝阻,硬把空调的室外机装在了主面外墙上。督促其整改的责任,就落在了负责监管装修的物业管理人员崔为民身上。
第一次,崔主管到业主家交涉,给业主讲述了小区安装空调的有关规定,并指出空调应当安装在指定的位置,否则会破坏小区的整体外观,向他提出必须拆下来重新安装。
可业主一点说话的余地都不给,就硬把崔师傅推出了门(搞物业管理的既要吃得起辛苦,又要受得了委屈。能够受得了委屈而又不打退堂鼓,是一个成熟的物业管理者的重要标志)。 第二次,崔主管又上门做业主的工作,这一次他不单是给业主讲述小区对空调安装的管理办法,还和业主天南海北地聊起了家常,力求缩短双方感情上的距离。业主显然没有上次那样生硬,但只是答应再考虑考虑(物业管理的工作经验往往就是这样从一次又一次的碰钉子中积累起来的)。
第三次,崔主管在一天后敲开了业主家门,和业主坐下来谈了很久。不仅给业主讲述了该物业管理服务的理念和特色,还诚恳地征求了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意见和建议,并对业主提出的从入伙、装修到入住所遇到的种种问题,给予了有理有据地说明和解释。许久,业主笑着说:“老兄,你这股认真劲让我服了!我原来觉得你们这也管那也管,不舒服,总想“叫劲”。
听你这么一讲,明白了你们还是为业主好、为小区好。你放心,我一会儿就叫人把空调改过来。” 至此,崔主管长出了一口气,问题终于圆满解决了。
【案例分析】:有些事情出了问题,可能原因并不在事情本身办得是否妥当。此处不顺当,完全可以到彼此“鼓包”。要想很好地加以解决,关键是要找准症结所在。
如果发烧都当感冒治,那是庸医的做法。 案例2:有难必帮——客户遇到特殊困难怎么办? 一天下午刚上班,某公寓A座14层刚刚入住的业主找到某物业管理公司,询问关于电话过户的.事情。 业主是一位六十多岁的朝鲜族老太太,儿女在国外工作,普通话说得不太好。客户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请老人先坐下,倒了一杯水,请她不要着急慢慢讲(问好、请坐、再敬茶,标准的接待程序)。
老人说了好一阵儿,才把事情说清楚:她家的电话是入伙时从开发商那买来的,所以牵扯到过户问题,但不知道过户手续怎样办,还有到哪儿去办。 工作人员明白了老人的意思后,耐心地做出解答,并告诉她:“过户需要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和105元钱的过户手续费,在北辰购物中心斜对面的电信局办理。”(物业管理人员应当熟悉与客户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事务的办理部门以及办理程序,这样才能当好他们的管家和顾问)听完后,老人面露难色。老人瘦弱的身体和语言上的不便,自己去办理确实会有一定的困难。
想到这点,工作人员用征询的口吻跟老人说:“您把身份证给我,我帮您办怎么样?”老人听到后非常高兴,放心的把证件留了下来。 第二天中午休息时间,这位工作人员帮助老人办理了过户手续。当将过户证明文件和发票送到业主家时(受客户之托代为办理涉及财物的事情,要注意交接清楚,以免过后引起不必要的纠纷),业主十分感激地说:“太谢谢你们了物业公司了,不然我真不知什么时间能办成,太感谢了。”工作人员笑答:“不用谢,您以后有什么困难事,就跟我们说,我们会竭尽所能帮助您。
”老人非常满意地笑了。 【案例分析】:“有难必帮”是一种服务追求,但不是一种管理责任。因为物业公司的管理服务范围是有明确界定,不可能也没有义务包办一切。
那些属于份内、那些属于份外,我们自己应当清楚,同时也应当让客户明白。这样,有能力做份外事时,客户就会领情;无能力做份外事时,客户也不会怪罪。 案例3:胜似亲人——遇到走失的老人怎么办? 秋天某日中午时分,某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都正要准备吃饭,只见护卫二班副班长王波,领着一位老人走进办公室,大家忙起身上前询问。
不料老人说了一大堆莫名其妙的话,搞得工作人员一头雾水,只好转而问起了王波。 原来王某例行巡逻时,在1号楼的三层发现这位老人在不停地敲击着电表箱的门,觉得很蹊跷,便上前询问老人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忙的。不曾想老人忽然漫无边际地说了一句:"这楼梯的门怎么打不开了,我怎么回家呀?"王某更觉得奇怪,猜想这位老人可能在精神上有毛病,出门后找不到回家的路,走错了房间。他脑海中快速闪动,忽然想起老人是住在1609室的,平常自己根本就不出家门,只有在家人陪伴下才会出来散散步(所有物业管理人员都应当熟悉小区客户的基本情况,这样遇到一些意想不到问题,处理起来能够避免不必要的周折)。
于是,王某亲切地对老人说:“您家不在这儿,我带您回家吧!”他搀扶老人来到1609室,按了很长时间门铃,然而里面始终无人应答。没办法,只好将老人领到办公室。 弄清事情原委后,分公司经理连忙吩咐工作人员把业主档案拿出来,找业主的电话号码给业主打电话。
与业主取得联系后,工作人员仍顾不得吃饭,给老人倒水,与老人聊家常(无论长幼尊卑,善待所有客户,体现了良好的职业修养和服务意识)。虽然老人的话,东一榔头西一棒子,根本听不懂,但大家还是很耐心地微笑着陪伴着他。 过了一刻多钟,业主来到办公室,看到因迷路走失的父亲安然无恙,和在场的所有工作人员一个一个紧紧握手,不停地说着感激的话:“多亏你们这么负责,照顾我父亲,他有点老年痴呆症,脑子胡涂,如果真的走失了,可就麻烦大了。” 【案例分析】:人口老龄化引发的一系列问题,日益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
在住宅区物业管理中,如何关爱老人,已经成为物业公司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解决得好,不仅能够提高自己的管理服务水平,而且还可以创造新的商机。 案例4:楼宇玻璃掉落砸坏小车案 2003年9月lO日,某高校一位老师将其小车停放在楼前,中午l2时40多分钟,楼上的一块玻璃突然掉落,砸在小车前挡风玻璃上,将挡风玻璃砸碎,并划伤了小车的前盖。
该玻璃系过道窗户上的,窗户是铁皮钢窗,年久失修。车主认为物业管理中心对小区进行了物业管理,并收。
案例分析:楼上漏水到楼下,原因是水管堵住,问谁来承担责任?

因为下水管道堵塞了,造成跑水需造成相邻人财产损失的,须分清被堵塞的情况及形成原因来决定责任的承担方式。一、住户的卫生间马桶堵了,如果是分管道(入户管道)堵塞情况,属于使用人的责任,那么造成了他人损失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要是下水主管道(共用管道)堵了,在不能查清责任人的情况下,所有关连人、使用人、受益人都可能存在造成堵塞的因素或可能,因此楼上使用此管道的住户都要分摊损失赔偿。
三、还有一种情况是主管道“自然”堵塞,也就是主管道多年未疏通而积垢致管道堵塞,属于物业维护不到位的过失造成的,这种情况下如果交纳了物业费,则要物业公司来承担损失赔偿,没有交物业费的由关连住户均摊损失(见: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法律依据:一、《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二、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三级(最基本级)(五)保洁服务3、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月检查1次,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月检查1次,每半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三、在《民法通则》及司法解释、《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对此也有相应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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