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史相当于现在什么官?请问古代的典史相当于现在的公安局吗
典史相当于现在县级公安局长。典史是中国古代官名,元始置,明清沿置。设于州县,不入品阶,即“未入流”,但由吏部铨选、皇帝任命,属于“朝廷命官”。原本职责是“典文仪出纳”,在没有县丞、主簿时,兼领县丞或主簿之职,兼管钱粮、户籍、治安之务。典史一职始于元代,该职又称为县尉,与县丞、主簿同为知县的下属官员,其职能类似于今天的县级公安局长。因为排位在第四,因此被民间称为“四爷”,又因为办公场所在知县衙门的西侧,有时候又被称为“西衙”。

典史是中国古代官名,元始置,明清沿置。设于州县,为县令的佐杂官,不入品阶,即“未入流”。原本职责是“典文仪出纳”。明清两代均有设置典史,是知县下面掌管缉捕、监狱的属官。典史属于未入流(九品之下)的文职外官,但在县里的县丞、主薄等职位裁并时,其职责由典史兼任。因此典史职务均由吏部铨选、皇帝签批任命,属于“朝廷命官”。

清代别称“右堂”、“少府”等,由儒士、吏员除授,未入流,掌管缉捕、稽查、狱囚、治安等。如无县丞、主簿,则典史兼领其事,无所不管。因此,清代称其为杂职首领官。清律严禁典史受理词讼,但遇知县公出,可受权代理审案,在典史廨(也称“巡捕衙”)办公,下设攒典1人,协助办事,百姓习称为“司爷”、“捕廉老爷”、“四爷”等。
典史相当于现在什么官
典史相当于现在县级公安局长。典史是中国古代官名,元始置,明清沿置。
原本职责是“典文仪出纳”,在没有县丞、主簿时,兼领县丞或主簿之职,兼管钱粮、户籍、治安之务。典史一职始于元代,该职又称为县尉,与县丞、主簿同为知县的下属官员,其职能类似于今天的县级公安局长。因为排位在第四,因此被民间称为“四爷”,又因为办公场所在知县衙门的西侧,有时候又被称为“西衙”。请问古代的典史相当于现在的公安局吗?
这个可能不太算,典吏是县里没有品级的官(不入流)虽然也负责刑事,但是主要管刑事的还是县尉,排是这样排:从小到大:帮闲(临时工)捕快(巡警)捕头(队长)典吏(四把手,不入流但是负责刑事)县尉(三把手主要负责刑事九品)主薄(九品)县丞(二把手,八品)县令(老大,如果看成一个国家就是皇帝,负责整个县所有)其实一个县的官员也同国家设置一样分刑部,户部,礼部,吏部,工部,(兵部没有)县里就是简化的朝廷,很多是兼职典史是干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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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典吏还是典史!他妈的!
阎应元是典史。典史和典吏是不同的,前者是官,后者是吏。
明代典史掌文移出纳,清代典史掌稽检狱囚。而且当县内没有县丞或主簿时,由典史负责县丞、主簿的工作(分掌粮马、征税、户籍、缉捕诸职)。甚至当知县、县丞、主簿都出缺时,通常都由典史代掌县事。而典吏是官府选拔的办事胥吏,位在司吏之下,常见的是州县六房(吏、户、礼、兵、刑、工房)里工作的典吏,跟各房的司吏一起处理本房管辖的事务。从阎应元在江阴任满后升任英德县主簿(未赴任)也可以证明,他在江阴担任的只能是典史,因为一县典吏是没有资格的。
明清时候典史是什么官
在明清时候,是知县下面掌管缉捕、监狱的属官。典史属于未入流(九品之下)的文职外官,但在县里的县丞、主薄等职位裁并时,其职责由典史兼任。
元代始设典史一职,其初为执掌文案的幕职类首领官。明朝典史虽名为幕职文吏,但实掌县尉权柄。清代典史逐渐取代县尉一职,转而为执掌治安管捕的属官。至清末,旧的州县官制由近代化的西方官制所替代,典史遂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由王朝更替间典史职能的转换来看州县的权力运作,可管窥地方州县制运作的真实面貌。扩展资料典史是地方县衙门中的吏员,地位低微,其职为知县下属,掌管盗贼缉捕、监狱刑讯等。若小县中未设置县丞、主簿,则往往由典史兼领其职,故颇能弄权,营私舞弊,擅作威福。
清梁章钜《归田琐忆》载有为各县典史作十字令趣语云:“一命之荣称得,两片竹板拖得,三十俸银领得,四乡地保传得,五下嘴巴打得,六角文书发得,七品堂官靠得,八字衙门开得,九品补服借得,十分高兴不得。”这可说是一种文雅的笑谑,亦是作吏的县衙公务员另类官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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